日期: 2020-02-17 浏览量:8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指导各地加强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2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疫情期间各地的医疗服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维护合理医疗服务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二是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依据“互联网+医疗”优势作用,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加强门急诊患者就诊预检分诊,减少交叉感染。三是指导医疗机构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四是督促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减少医疗机构内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五是加强宣传,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