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17 浏览量:5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月12日,市政府向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在 3 个月内,认真贯彻执行《阜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在严格企业开复工管理前提下,主动服务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出台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 干 政 策 措施》,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推动全市经济迅速打开新局面的重要举措。
《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运营成本” “加强综合保障”4个方面作出总计20条的明确规定。
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要鼓励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作用;加大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支持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提升产能、产品等级和填补空白;妥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其中,鼓励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贷款,市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
对于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措施》从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依法减免中小企业税费、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及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纾缓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中小企业,经批准后延期缴纳。减免中小企业房租。部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实行零收费。
20条政策措施中明确了综合保障要求。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从第一产业组织生产、第二产业复工复产和交通运输保障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加大重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用深化改革的办法实行“容缺审批”、推行网上审批,坚持特事特办,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对已成为失信主体的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积极发挥项目管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原则,简化流程、快审快批。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