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推出六项政策和措施 保护和关爱一线的医务人员

日期: 2020-02-16 浏览量:61 文字大小:

  新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响应党的号召,义无反顾、冲锋在前,奋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市人社部门将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出台的各项政策,结合阜新实际,切实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能,更好地保护和关爱广大医护人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是落实临时工作补助政策。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者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一类一档补助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一类二档补助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同时,对我省赴湖北驰援疫情工作人员按照驰援天数增发绩效工资,每人每天300元。

二是核增绩效工资。对医院系统因疫情原因有其他方面特殊情况的,我们将对其在绩效工资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并开通绿色通道,随时核定和审批,单位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重点向加班加点多、任务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经费渠道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不见面”报备,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电话备案的方式进行,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四是简化招聘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待疫情过后补办。

五是优先进行职称评聘。对在此次疫情防治工作中驰援湖北地区的医务工作者(含省内集中救治中心),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对已取得职称资格但因空余岗位不足未能聘任到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先行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对参加本市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

六是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开展及时表彰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可优先评为优秀等次,单位集体可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还会和财政部门、卫健部门一起就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好广大医务人员的权益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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