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日期: 2019-07-17 浏览量:158 文字大小:

  
  6月14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阜新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七项审计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裴伟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张成中,市委副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刘宏,市领导任国泰、郝建军、董彦超、呼延广玮、李志成,市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重点审计任务,着眼“治已病、防未病”,发挥审计免疫系统、“探照灯”作用,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推动强化预算管理,促进财政部门落实“三保”的基础上,提高财政绩效。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收支审计中予以密切关注,发挥监测预警功能,推动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三是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审计,严肃揭示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保障如期稳定脱贫目标实现。四是加强生态环保审计,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水源地保护情况审计调查为重点,推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五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及时跟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促进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维护审计权威性。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虚心接受市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市审计局要依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会议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相关规则和细则开展各项工作,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审计工作和审计队伍建设,推动审计机关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加有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
信息来源:阜新市审计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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