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阜新好人·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阜退役军人发〔2019〕19号

日期: 2019-09-28 浏览量:185 来源: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姬顺玉 文字大小:

阜退役军人发〔2019〕19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省)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阜新“五城联创”工作向纵深发展,广泛传播退役军人和双拥模范好声音、正能量,进一步营造“人人学好人,人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阜新好人·最美人物”暨“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典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和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浓厚氛围,为推进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户籍在阜新市或居住在阜新市,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和关心支持双拥工作的各界人士。各县(区)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2名,“最美双拥人物”候选人2名,市直各部门、中省直单位各推荐1名。最终评选出“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双拥人物”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辽宁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选条件
  1、“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条件: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扎根基层,建设美丽乡村,带头致富,带动基层群众脱贫攻坚、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在带动就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2、“最美双拥人物”推荐条件:热爱双拥工作,关心国防建设,心系人民军队,深爱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双拥活动,热情服务双拥工作;把阜新当故乡、把百姓当亲人,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维稳处突、抢险救灾、参建援建等重大任务以及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共建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贯彻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在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11月1日—11月5日)。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遴选申报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先进典型,推动“阜新好人·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组织推选(11月6日—11月20日)。各县(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和双拥人物,优中选优,将合适的人选推荐上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各县(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在认真摸底的情况下进行推荐;二是社会推荐,社会各团体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三是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自我推荐。推荐候选人由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三)评审公布(11月21日—11月30日)。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经优中选优、集中公示后,评出“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双拥人物”10名,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集中宣传、表彰奖励(12月1日—12月15日)。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阜新好人·最美人物”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召开会议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候选人。
  (二)推荐时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同时,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确保评选表彰的个人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推荐程序。对于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和弄虚作假、借机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要按照要求抓紧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填写 “阜新好人·最美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部门推荐意见、所在部门纪检政审意见。各一式三份,材料要真实准确、文字生动,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呈报电子版。
  联系人:刘淼、王侠    电话:2110517、2110509
  电子邮箱:
fx6538888@163.com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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