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和交通运输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按照《辽宁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部署,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交通运输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大宗货物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转型阜新”提供有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优势和组合效率得以充分发挥,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公路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加快多式联运发展,畅通物流组织体系,全面实现铁路强、公路优、联运广、物流畅,将我市建设成为运输结构调整优化通达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能,实现多元化发展
1.稳步提升铁路运能。加快实施《辽宁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阜盘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阜盘铁路作为“辽蒙欧”“辽新欧”铁路大通道和蒙古国铁路东线走廊重要联结作用,进一步满足沿线经济快速增长需求,共同促进两市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构筑阜新经济发展多元化结构。(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确保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顺利建成。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完善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2020年,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逐年提升。(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创新铁路运输组织模式。强化现有大宗货物运输保障,大力发展中长期合同和协议制运输。开行定点、定时、定线等当日达、次日达货运班列,构建快捷货运班列运输系统,提升通道配套设施设备能力。充分发挥高铁运能,在有条件的通道逐步实现客货分线运输。(市铁路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配合)
4.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实施灵活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短途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和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运输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加强合作对接,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发展全程物流服务,实现“路企共赢”。(市铁路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强货运治超,实现车辆标准化
1.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货物装载源头联合执法、路面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装载和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强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大力推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优化干线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适度增加固定检测站数量。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铁路部门等有关单位配合)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开展既有营运车辆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企业加快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加快枢纽建设,畅通物流体系
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物流组织体系升级。推进物流园区等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两端装卸、打包、配送等配套设施,拓展高铁站场货运服务功能。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提升接驳、转运效率。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优化配送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1.建设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整合存量、优化增量,构建一级物流分拨、二级共同配送、三级末端公共取送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加强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创新推广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促进城市配送企业从“多、散、弱”向“专、精、强”转型。(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提高城市配送绿色保障。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逐年递增。将加气站、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推动物资原产地、城外中央仓、市内周转仓间协同衔接,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加强与连锁超市、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干线运输企业等合作,引导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商品汽车等中长距离公路运输有序向铁路转移。(市铁路部门、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信息报送
1.加强公共信息互联共享。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等信息资源整合,加快政企数据融合,引导多方信息平台集聚化发展,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业务单证电子化,消除“信息孤岛”。(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完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全面反映运输结构调整成果。研究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加强货物运输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指标填报,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质量。(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铁路监管局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
1.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车购税、基建投资等资金支持,统筹燃油税返还等资金,支持对公路多式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等经济补偿政策规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协议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铁路部门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铁路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配合)
2.积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将列入国家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含物流园区),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重点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评
1.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加快组织制定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实施工作,实行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线路图和时间表,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强化督导考评。全面落实县、区政府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1.保障行业高质量持续发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矛盾化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提升铁路运能,实现多元化发展 | 稳步提升铁路运能 | 加快实施《阜新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阜盘铁路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制定完善老旧铁路扩能改造建设规划。 | 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
2 | 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 确保建成阜新金德利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完善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 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 |
到2020年,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逐年提升。 |
3 | 创新铁路运输组织模式 | 强化现有大宗货物运输保障,大力发展中长期合同和协议制运输。开行定点、定时、定线等当日达、次日达货运班列,构建快捷货运班列运输系统。提升通道配套设施设备能力,充分发挥高铁运能,在有条件的通道逐步实现客货分线运输。 | 市铁路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
4 | 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 | 完善短途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和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运输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加强合作对接,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 | 市铁路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
5 | 加强货运治理,实现车辆标准化 | 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 | 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货物装载源头联合执法、路面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装载和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强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大力推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优化干线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适度增加固定检测站数量。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铁路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
6 | 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 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开展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市工业信息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
7 | 加快枢纽建设,畅通物流体系 | 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 | 推进物流园区等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两端装卸、打包、配送等配套设施,拓展高铁站场货运服务功能。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提升接驳、转运效率。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 | 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 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8 | 优化配送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 建设绿色货运配送体系 | 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加快构建一级物流分拨、二级共同配送、三级末端公共取送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加强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 | 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9 | 提高城市配送绿色保障 | 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推广应用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逐年递增。将加气站、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局、市公安局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10 | 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 | 推动物资原产地、城外中央仓、市内周转仓间协同衔接,打造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加强与连锁超市、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干线运输企业等合作,引导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商品汽车等中长距离公路运输有序向铁路转移。 | 市铁路部门、市商务局 | 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
11 | 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 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 | 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等信息资源整合。加快政企数据融合,引导多方信息平台聚化发展,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服务“一网通办”。推行业务单证电子化,消除“信息孤岛”。 | 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12 | 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 | 完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全面反映运输结构调整成果。研究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加强货物运输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指标填报,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质量。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铁路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13 | 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 | 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 | 积极争取省车购税资金、基建投资等资金支持,统筹燃油税返还等资金,对公路集疏运、多式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对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等规定的经济补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协议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分解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铁路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铁路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
14 | 积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 | 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将列入国家行动计划的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含物流园区),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重点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铁路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部门等相关单位 |
15 |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评 | 加强组织领导 |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加快组织制定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线路和时间表,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 | 市各有关部门 |
16 | 强化督导考评 | 全面落实县、区政府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 | 市各有关部门 |
17 | 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 保障行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矛盾化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各有关部门 |
18 |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 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部门 | 市各有关部门 |
图解——阜新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