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发〔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54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促进我市信息消费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需求拉动、协同联动”原则,升级信息消费产品,加强信息消费支撑能力建设,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不断释放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15亿元。信息基础设施达到省内平均水平,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信息消费产品供给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各类便民惠民服务新业态,加强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建设,提高全市信息消费供给水平。

  (一)增强信息消费有效供给

  1.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重点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能健康等新型数字家庭终端产品。开展数字家庭特色试点小镇、乡村、社区。推广一批适用性数字家庭产品,推动家庭信息化与社区信息化联动发展,提升城市社区和乡村信息服务水平,积极培育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构建基于信息消费的数字娱乐、数字教育、数字健康等数字家庭运营平台,实现智能生活和智慧家庭。

  2.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发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发展。大力向企业推介工业软件和解决方案,以信息技术促进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和商业模式创新。联合云计算、大数据骨干企业为当地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咨询、研发、培训等技术支持,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

  3.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推进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构建新型、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引导传统出版单位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优势存量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进一步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鼓励出版单位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推出多种形态多终端发布的优秀出版物。定期开展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活动,生产更多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作品,不断提高我市网络视听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4.壮大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鼓励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进网上学习培训。推动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引导市内三甲医院为用户提供医院门诊线上服务,实现统一预约挂号、移动支付、诊间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民功能,提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手机应用程序(APP)等多种服务渠道,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逐步开展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等网上信息查询工作。

  5.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

  (二)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1.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力推进第四代通讯技术(4G)网络建设,着力加大城市地区4G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水平,加快提升行政村的普及覆盖水平,并不断向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景区等重点场所4G网络覆盖,推进商业楼宇等公共区域的室内深度覆盖,逐步缩小信号盲区范围。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行政村通宽带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光纤到村改造,实现行政村全部光纤通达,持续推进宽带网络向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对农村宽带网络进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推动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

  2.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定制个性化套餐、推出低价流量包等方式,降低单位带宽产品价格和单位流量平均价格,提升产品性价比,扩大用户惠及范围,不断提升网络质量和业务产品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内部客户服务支撑能力,制订并落实提速降费的各项措施,有效推进降费。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提供信息产品和服务等的信息消费企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在信贷审批流程、抵押担保、信贷产品、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消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与信息消费企业开展合作,为信息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消费、支付渠道和环境。引导金融机构拓宽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消费领域小微商户的资金结算渠道,满足符合条件的信息消费领域小微商户的支付服务需求。

  4.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按照国家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要求,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面向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电子信息、计算机、通信等专业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

  5.增强信息消费体验。鼓励企业、行业、商场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三、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信息消费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大力推进信息消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支持基层探索实行综合执法。推动打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电信诈骗的智能预警预判及全网高效拦截,加大涉案账户开户行、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戒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活动以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民营资本扩大进入电信业,推动信息通信市场竞争和服务提升、用户消费成本下降。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深入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确保新入网用户全部实名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力度,不断提高用户实名登记率。完善网站备案和网络互连协议(IP)地址资源数据库,提高网站和域名实名准确率。以强化基础资源管理、巩固提高备案率为目标,规范域名和网络互连协议(IP)地址的申请、分配和备案管理。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所产生的信息纳入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依规在“信用辽宁”网站公示,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三)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依法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网络侵权盗版工作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不断完善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以查办案件为重点目标,保持对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不断提升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版权自律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四)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攻关,推动建设网络安全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健全网络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区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应用电子等方向,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计划支持,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重点产品开发,提升我市面向信息消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六)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价。按照国家统计监测和评价机制工作部署,加强县区、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适时建立健全全市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和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本县区工作方案,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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