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6-20 浏览量:42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8〕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8〕1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工作要求,对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把关,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改革进展。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成中 市长
常务副组长:郝建军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韩学明 副市长、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赵维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 洋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任立生 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孙 瑶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勇 市维稳办副主任
张文选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志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志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彦军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张 铁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杨国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史国良 市工商局局长
杨少群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 锐 市地税局局长
王振贵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学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资金管理组和信访稳定组,依据分工和职能行使各组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韩学明 副市长、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副组长:孙 瑶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彦军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牛正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聂 磊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赵 斌 市财政局(国资委)企业改革科科长
张群昆 市财政局(国资委)规划发展科负责人(联络员)
刘文曦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指导科科长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协调、督促、指导、服务工作。二是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厂办大集体企业性质界定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各县区宣委传部门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正面舆论引导,营造和谐稳定的改革氛围。
(二)政策指导组
组 长: 赵维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志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桂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景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国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少群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马立中 市地税局副局长
成 员: 甘永胜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李 超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联络员)
潘沂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王嘉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郭延超 市社保局副局长
刘宝林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张永文 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承霏 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涉及社会保障工作政策解释。二是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厂办大集体职工身份认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社保工作,帮助厂办大集体制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三是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社会保险欠费数额确认和清理回收、欠费核销等工作。四是负责指导各县区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厂办大集体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是负责指导各市做好涉及厂办大集体改革土地出让等方面工作。六是负责指导解答各县区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的涉税问题。
(三)资金管理组
组 长: 韩学明 副市长、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副组长:张 铁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成 员: 陈自保 市财政局(国资委)企业科科长
梁立新 市财政局(国资委)企业科副科长(联络员)
王嘉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做好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的申请及拨付工作。二是负责筹集市本级补助资金。三是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市财政奖补资金的申请及清算工作。
(四)信访稳定组
组 长: 于 洋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张 勇 市维稳办副主任
张文选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志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振贵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 张宏盛 市维稳办维稳科负责人(联络员)
马士龙 市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
闫文俊 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副局长
任朝光 市财政局(国资委)综合法规科科长
杨一宁 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指导各市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二是负责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维护稳定和职工信访等有关方面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定期报告制度
各内设机构应定期向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季度、半年、年度末前5个工作日各内设机构要汇总组内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总结并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会议制度
召开工作例会,由各内设机构组长单位定期召集组内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困难进行分析研究。
召开专题会议,各内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个性问题和突出矛盾。
召开联席会议,各内设机构可将需跨组协调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召开培训会议,各内设机构应不定期召开培训会议,解读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关政策。
(三)文件报送制度
需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应由机构内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会签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印发。
需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可由各机构成员单位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后印发。
(四)日常工作机制
各内设机构办公室设在各组长单位,负责各内设机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内设机构成员原则上不进行变动,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