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5-21 浏览量:19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8〕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保障政令畅通,经市政府同意,计划从2018年5月份开始,市政府办公室将按下列标准,每季度对各地区、各部门公文运转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包括高新开发区、高新园区)。共9家。
(二)市政府42家工作部门和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行政服务办、市旅游委、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煤管局、市住房公积金、市扶贫办、市爱卫办、市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三)与政府公文运转关系密切的相关单位。市编委办、阜新银行。
二、考核标准
考核不设基础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出现1次扣0.5分,全年最多扣10分,扣完为止。
(一)市政府领导批示反馈情况(适用于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制定细化方案等方面的批示,常规类、紧急类批示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时限反馈)
1.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反馈时间累计平均超过30日;
2.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单件反馈时间超过60日。
(二)主办单位组织文件会签情况。单位之间在进行文件会签时,要做好沟通协调,加快办理速度,除主办单位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在7日内回复书面意见。对部分时效要求紧的会签文件,要简化办理流程,启动紧急办文程序,按要求时限反馈意见。
1.文件会签反馈时间按季度平均超过7日;
2.单个文件会签反馈时间超过20日;
3.主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签,会签单位在第一次会签时出具无意见或所提意见不全面,再次会签时,如果涉及该单位的文件内容无实质变化,而该单位提出新的修改意见的;
4.会签单位接到会签文件后,不能按照职责积极承担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拒不同意责任分工意见,又提不出应该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名单或所提名单、依据不合理。
请各单位在报送文稿的同时,报送《会签文件效率统计表》。(附件1)
(三)文件内部运转情况。主办单位请示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要加快在单位内部的运转速度,给市政府决策留出充足的时间。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起草部门要立即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按程序办理。
在本单位内部签批周期到报送市政府的时间按季度平均超过7日。
请各单位在报送文稿的同时,报送《文件内部运转效率统计表》(附件2)
(四)文件接收情况。按季度平均超过5日未到市政府机要交通站取件或公文传输系统接收市政府文件。
附件:1.《会签文件效率统计表》
2.《文件内部运转效率统计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
会签文件效率统计表 | ||||||||||
主办单位: 报文标题: 报送时间: | ||||||||||
序号 | 会签单位 | 征求时间 | 反馈时间 | 有无 | 修改内容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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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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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
附件2 | ||||
文件内部运转效率统计表 | ||||
主办单位: 报文标题: 报送时间: | ||||
公文起草 | 起草日期 | 初稿形成 日期 | ||
分管领导 审签时间 | 主要领导 审签时间 | |||
会签办理 | 征求意见 开始时间 | 征求意见 结束时间 | ||
会议审议 | 常务会、党组会审议时间(未上会可不填) | 常委会审议时间(未上会可不填) | ||
报文办理 | 报市政府 | 运转周期(天) | ||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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