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高公文运转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8-05-21 浏览量:19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保障政令畅通,经市政府同意,计划从2018年5月份开始,市政府办公室将按下列标准,每季度对各地区、各部门公文运转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包括高新开发区、高新园区)9家。

(二)市政府42家工作部门和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行政服务办、市旅游委、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煤管局、市住房公积金、市扶贫办、市爱卫办、市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三)与政府公文运转关系密切的相关单位。市编委办、阜新银行。

二、考核标准

考核不设基础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出现1次扣0.5分,全年最多扣10分,扣完为止。

(一)市政府领导批示反馈情况(适用于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制定细化方案等方面的批示,常规类、紧急类批示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时限反馈)

1.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反馈时间累计平均超过30日;

2.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单件反馈时间超过60日。

(二)主办单位组织文件会签情况单位之间在进行文件会签时,要做好沟通协调,加快办理速度,除主办单位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在7日内回复书面意见。对部分时效要求紧的会签文件,要简化办理流程,启动紧急办文程序,按要求时限反馈意见。

1.文件会签反馈时间按季度平均超过7日;

2.单个文件会签反馈时间超过20日;

3.主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签,会签单位在第一次会签时出具无意见或所提意见不全面,再次会签时,如果涉及该单位的文件内容无实质变化,而该单位提出新的修改意见的;

4.会签单位接到会签文件后,不能按照职责积极承担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拒不同意责任分工意见,又提不出应该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名单或所提名单、依据不合理。

请各单位在报送文稿的同时,报送《会签文件效率统计表》(附件1)

(三)文件内部运转情况主办单位请示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要加快在单位内部的运转速度,给市政府决策留出充足的时间。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起草部门要立即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按程序办理。

在本单位内部签批周期到报送市政府的时间按季度平均超过7日。

请各单位在报送文稿的同时,报送《文件内部运转效率统计表》(附件2)

(四)文件接收情况按季度平均超过5日未到市政府机要交通站取件或公文传输系统接收市政府文件。

   

附件:1.《会签文件效率统计表》

2.《文件内部运转效率统计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会签文件效率统计表

  主办单位:                  报文标题:                报送时间:

序号

会签单位

征求时间

反馈时间

有无
修改意见

修改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文件内部运转效率统计表

  主办单位:                报文标题:                   报送时间:

公文起草

起草日期


初稿形成

日期


分管领导

审签时间


主要领导

审签时间


会签办理

征求意见

开始时间


征求意见

结束时间


会议审议

常务会、党组会审议时间(未上会可不填)


常委会审议时间(未上会可不填)


报文办理

报市政府
时间


运转周期(天)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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