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董维志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日期: 2018-05-30 浏览量:8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免去董维志同志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正县级)职务(退休);

  免去李宝光同志阜新市教育局副局长(正县级)职务(退休)。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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