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17-08-22 浏览量:29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更好地理解《阜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内容,推动我市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上世纪90年代,针对我国公民科学素质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200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此后每隔五年又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纲要》精神,2006年辽宁省制定并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为进一步深入落实纲要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于2011年出台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6年出台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我市于2007年下发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07-2010-2020年)的通知》(阜政发【2007】31号)。多年来,我市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根据职责和分工要求,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搭建科普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为阜新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但工作中仍存在认识不高、合作不够、创新不足、公民科学素质还有待于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科协在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并就《实施方案》框架、内容及下步工作落实等有关情况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文件起草工作的指示,根据省工作部署和上级文件精神,市科协形成了《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2017年7月,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委等25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该《方案》。
  二、《方案》提出的发展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创业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传播为重点,以构建社会化科学素质工作格局为保障,充分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工作机制、监测评估等体系,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8%。
  三、《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为带动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围绕完成《方案》中提出的目标,提出实施四个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六大工程。
  一是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着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
  二是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加强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
  三是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工作。
  四是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
  五是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大力提高科技教师的科学素质,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
  七是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和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
  八是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九是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落实国家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以及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发展。
  十是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科普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四、《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体系。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区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签订共建协议。各级政府也应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地区《纲要》实施方案,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将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途径。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三是加强监测评估。“十三五”末期,组织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分析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情况,为制定落实《纲要》的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市财政状况,逐步加大对地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应将《纲要》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做好督查总结。推动和指导各县区制定本地区的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和检查,做好工作总结和全面评估,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失效)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7〕101号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