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 实施方案和阜新市“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1-18 浏览量:70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实施方案》和《阜新市“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三五”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社会用水安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实现“十三五”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约束性目标。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29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0.239亿立方米;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和15%;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87;全市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

“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体系,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面保障;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度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四)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配置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依法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适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五)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健全覆盖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县区行政区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六)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城区(包括阜蒙县和彰武县县城)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增水源,2019年LXB供水工程通水后,将城区(包括阜蒙县和彰武县县城)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一律依法关停。(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城市管网区、地表水替代区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城市供水价格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对允许使用的地下水水源应安装计量设施,按计量收取水资源费。(市水利局、市物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八)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严控地下水超采。城区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新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到2019年全部依法封闭。其他范围严格水资源论证。地热(温泉)水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发挥水政监察与公安联合执法的作用,健全非法开采地下水举报制度,对已封闭的地下水源井不得私自重新启用,严厉打击盗采地下水行为,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在地下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高氟尾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九)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将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用事业局、农委等部门配合)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用事业局、市农委等参与)

(十)抓好工业节水。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用事业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快洗煤废水循环利用。达标的建筑施工排水优先用于生态补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城镇节水。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8%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5%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十二)发展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范围,继续发展以粮食主产区为主的水田节水改造和经济作物水源与设施改造。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和灌区节水改造,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的计量和监测系统建设,配套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到2020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万亩。(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十三)促进再生水利用。研究制定阜新市再生水回用相关办法,规范、促进全市再生水利用。要完善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在未充分利用再生水的前提下,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阜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十四)推进水价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建立节奖超罚的农业水价模式。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各县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2020年底前,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十五)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和考核体系,以不达标水功能区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县区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监督管理,重要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十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2017年底完成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推进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的清拆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配合)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备用水源。(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十七)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研究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到2020年底分别达到95%、85%以上。(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十八)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稳妥处理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市公用事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十九)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县区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实施方案。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水利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部门配合)

(二十)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建立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到2020年,完成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继续建设我市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等信息。(市水利局牵头,市公用事业局等参与)

(二十一)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量水质监测等给予重点支持。市财政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市、县区水资源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二)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市水利局牵头,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附件:阜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控制指标分解表

  

  附件

 

阜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三五”控制指标分解表

 

县区

用水总量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

2020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十三五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
(亿立方米)

2020年农田
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

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率(%)

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率(%)

2020年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全市

5.29

0.2390

0.787

15

20

100

阜蒙县

1.85

0.0062

0.787

15

20

100

彰武县

1.63

0.0536

0.787

15

20

100

细河区

0.31

0.0280

——

15

20

——

海州区

0.26

0.0855

——

15

20

——

清河门区

0.29

0.0397

——

15

20

——

太平区

0.42

0.0260

——

15

20

——

新邱区

0.53

——

——

15

20

——

备注:1.工业增加值和国内生产总值均为2015年可比价。

      2.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指纳入国家考核名录的水功能区。


阜新市“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压采地下水工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84号)的要求,结合“十二五”期间压采地下水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城镇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根据国家“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政策要求,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对存在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限期关停和封闭,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在水库等地表水供水和县级以上城市及开发区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除《辽宁省地下水保护条例》允许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为保证供用水安全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外,已有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井)全部限期关停封闭。

三、压采地下水计划及替代地下水供水工程建设计划

根据全省封闭地下水源井进度和替代水源工程进度安排,我市计划在2019年实施地下水压采,共关停封闭市区及高新开发区、阜蒙县、彰武县地下水取水工程38处,水井75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0.24亿立方米,由LXB供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供水替代。其中,封闭工程34处,水井57眼,削减水量0.025亿立方米;转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4处,水井18眼,削减水量0.215亿立方米。

阜新市“十三五”期间封闭地下水源井的水源替代工程主要包括LXB水源配套工程和闹德海水源改造工程。其中,市政水源和清河门区、彰武县替代水源为LXB水源配套工程,阜蒙县替代水源为闹得海水源改造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快替代水源建设,保证替代水源建设工作按要求完成,保障全市生活、生产用水。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全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省、市总体方案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及时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组织实施。

(二)切实加快替代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水源工程及输配水设施和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延伸工程建设,要按时完成减采地下水和利用地表水的计划,确保地下水环境不破坏和输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并实行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目标考核制和问责制。因替代工程及输配水设施延迟竣工致使地下水取水工程未能按期封闭的县区政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应予强行封闭的取水工程未采取封闭措施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严格应急备用水源的管理。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只能在应急情况下启用,且应当在启用后24小时内向市水利局备案。应急情况结束后应当立即停止取水。

(五)鼓励公众参与,实行严格管理。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非法开采地下水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和监督作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

 

附件:阜新市“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表

 

  附件

 

阜新市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表





开采量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关停地下水取水工程

关停
措施

关停
期限

替代供水工程

工程

类型

工程

名称

工程数量

削减
开采量

井数

市区及开发区

市政水源

阜新市自来水公司凌河水源

1

4

1500

备用

2019年

LXB供水二期工程

阜新市自来水公司清河水源

1

4

283

小计

2

8

1783




合计

2

8

1783




清河门区

自备水源

管网区

自备水源

10

11

9

封闭

2019年

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

阜蒙县

自备水源

管网区

自备水源

12

15

62

封闭

2019年

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

彰武县

市政水源

彰武县自来水公司市政水源

2

10

360

备用

2019年

LXB供水二期工程

自备水源

彰武县

铁路水源

1

6

70

封闭

管网区

自备水源

11

25

106

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

小计

12

31

176




合计

14

41

536




总  计

38

75

239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