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2-01 浏览量:15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7〕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PPP项目三年滚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104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北新路等4条道路项目、十家子玛瑙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纳入《阜新市PPP项目三年滚动计划(2017—2019年)》,并确定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北新路等4条道路项目的实施主体,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十家子玛瑙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
有关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尽快完成项目“两评一案”,以及依规定程序完成PPP咨询机构、社会资本的招标及PPP合同签定工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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