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9-11 浏览量:23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7〕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国家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城市。市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以打造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开展专项整治为重要举措,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原则,坚持当前整治与长远规划统筹考虑,坚持管理“软件”和基础设施“硬件”同步提升,坚持部门严格执法与市民文明素质“两手抓”,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采取优化路面交通组织、构建立体宣传教育格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查各类交通陋习等措施,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乱停乱放、标识遮挡、非法营运、马路“拉链”、占道经营、设施不完备等突出问题,推动城市车辆停放井然有序、标识标志醒目完备、交通拥堵明显缓解、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日常管理更加严格、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探索建立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让群众出行更方便、城市管理更精细、整体环境更宜居。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9月1日—10日)。召开全市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具体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完善细化具体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标准、重点区域、时间节点。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做好组织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0月21日)。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城市管理的各项责任落实,让群众感受到整治带来的明显变化,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总结评比阶段(10月22日—31日)。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漏补缺。同时,要全面总结本次整治活动,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主城区20条道路主干道、商业密集区附近道路乱停乱放、随意占用道路以及脏、乱、差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规划合理、通行顺畅、摆放整齐、路面干净整洁。
(一)整治静态交通秩序。
市公安局:一是加大停车泊位施划力度,最大限度地挖掘资源,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施划停车泊位,允许路边停车;在居民小区附近道路施划限时停车泊位,停车时间一般为晚19点—早7点;规范中小学门前临时停车,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二是按照“入位、摆正、同向、平齐”的要求规范停车秩序,对不按规定停车、乱停乱放的加大处罚力度。三是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加大对违反规定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处罚力度。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清理“僵尸车”的工作力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大对道路两侧人行道建设整改力度,尽量利用柏油路面施划停车泊位,便于静态停车。
市规划局:制订和完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规划。出台我市硬性标准,推动公共场所、商业性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制作关于创建“卫生文明城市”交通整治宣传片,营造广泛社会舆论氛围,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工作进度。
市城建集团:严格执行国家停车场建设有关规定,并负责其运营管理工作。
主城区政府:加大本辖区内弃管小区停车秩序整治力度,推进交通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二)整治违法占道。
市综合执法局:一是全面清理排查现有以及自发形成的露天市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出槽、超时经营。二是坚决取缔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经营、随意摆摊设点、随意丢弃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清理商家随意摆放共享单车、乱堆杂物、彩虹门占道、广告及货摊占用人行道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整治三轮、四轮车非法营运和进入禁行区域。
市公安局:加大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走禁行路行为,进一步规范、净化交通秩序。
市交通局:加大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营运工作力度,坚决取缔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
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对快递业务经营车辆外观的规范、管理工作力度,促进快递业安全、便民、快捷、高效、稳定发展。
(四)整顿校园周边秩序。
市教育局: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拒绝乘坐电动三轮、四轮车;拒绝乘坐“黑校车”;教育家长、学生走斑马线、走人行道;动员家长服从交警管理,做到文明驾车、文明乘车。
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交通标志标线,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取缔违法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临时停车秩序,加大对“黑校车”的整治力度。
市交通局:加大对农用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及“黑校车”违法运载学生的处罚力度,杜绝非法营运。
(五)整治工程车、渣土车。
市公安局:依法规定工程车、渣土车行驶路线和时间,严格处罚工程车、渣土车超载、走禁行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综合执法局:严格查处工程车、渣土车不盖苫布、随意遗撒等违法行为。
(六)整治施工占道。
市公安局:对涉及水、电、热力、煤气、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城市道路施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施工占道审批,加强交通秩序日常管理,严格依法处罚随意占道施工违法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强化对涉及水、电、热力、煤气、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城市道路施工行为的审批和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施工,按时按标准恢复原状、清理彻底、确保安全畅通。
(七)整顿交通基础设施。
市公安局:加强全市范围内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达到设施完好、功能正常的目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全面排查清理主城区范围内园林树木遮挡交通标志、遮挡信号灯等现象。
市规划局:做好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规划。
(八)整治渠化不合理路口。
市公安局: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提出路口渠化整改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大路口扩容改造力度,改路口直角为慢弯转角,增加路口单位时间内交通流量,提供通行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主城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甄杰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付志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韶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文学担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城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主任由刘文学同志兼任,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进行集中办公。各城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区、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按照市里总体部署,做好份内、协助份外,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整合各方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影响交通发展的“顽疾”、“恶症”联合整治,努力形成整体合力配合机制,全力破解制约我市交通发展的瓶颈难题。
(三)定期调度,通报进展。 各区、有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反馈,按时上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覆盖、严追责、重实效”的要求,及时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进行跟踪督查。市监察局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直播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先进经验等方面内容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宣传氛围,真正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阜新市主城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重点整治街路名称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阜新市主城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甄 杰 市长
副组长:付志宏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马韶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文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孙 瑶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邹德军 市政府办主任
陈志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海景春 市教育局局长
张志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杰志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白 锋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汤宏民 市交通局局长
王 军 市规划局局长
刘 兵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刘海斌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金 剑 市城建集团董事长
姜宇翔 海州区区长
刘彦鸿 细河区区长
孙 鸥 太平区区长
朱海泉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孙柏文 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附件2
重点整治街路名称
1.中华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
2.红树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3.八一路: 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
4.东风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
5.北新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6.前进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7.新华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8.和平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9.三纬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0.滨河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1.人民大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2.解放大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3.矿工大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4.迎宾大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5.海州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6.四合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7.正阳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8.民族街: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19.红纬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20.西山路: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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