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17-08-28 浏览量:24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7〕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组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通知》(阜编发〔2012〕61号)要求,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细则,督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办理机构制定具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调查工作;负责公共资源诚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评标专家库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的文秘、人事、财务、资产、档案、信访、保密和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二)业务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项目目录;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评审专家库的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负责对各类交易工作的标后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投诉举报,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1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4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均为正科级。另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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