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17-08-16 浏览量:23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7〕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原由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的企业投诉、受理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增加的职责。

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一)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行政服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督办。

(三)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四)负责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咨询和投诉。

(六)负责协调处理投资者、各类企业与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涉及行政服务方面的事项。

(七)负责对全市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实施统一监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软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中心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房产、物业、安全保卫、机要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和装备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审批业务指导科。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运行的监管和全市行政服务工作体系的建设指导。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审核、核准)项目的确定、调整;负责中心业务的协调与办理;负责对县区中心和市直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与项目审批(审核、核准)有关的会议文件、纪要的起草及会议的协调与安排。

(三)运行监管科。

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各窗口的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评估工作;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事关行政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与窗口管理、办件督查有关的文字材料。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机关事业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加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牌子。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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