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8-07 浏览量:27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7〕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陈求发省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省政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党代会、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并从抓学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抓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监督问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抓重点领域坚决遏制腐败增量、抓从严惩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抓制度建设切实管好权用好权、抓作风转变形成崇实尚干奋勇争先的氛围等方面,对今年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陈求发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既坚持正面引导,学党章党规党纪,做到经常学,有针对性地反复学;又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任何时候都不放松教育工作,要注重实效性、针对性,做到因人施教。(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二、抓好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省政府制定的《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贯彻落实。政府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负起分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管理、严格教育,该提醒的及时提醒,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和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按照中央要求,把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实现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对企业的腐败现象要零容忍,企业的党委、纪委要履行好责任。做好市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理顺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企业集团主管部门、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助)
三、抓好监督问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督考合一工作机制,将年度重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督查考核体系,实行全过程考核评价,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已经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到阜新的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到本县区、本部门的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按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下定决心,知难而进,关闭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把该关的坚决关掉,并做好后续各项工作,确保整体平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煤管局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对因执行不力、政策落不了地,导致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层级监督的职责作用,加大绩效问责力度;审计部门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覆盖面,形成抓廉政建设的合力。(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四、抓好重点领域,坚决遏制腐败增量
(一)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加强预算管理和约束,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初就要考虑周全,做得清清楚楚。下一步,对各县区财政预算的年度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安排不合适的要予以调整。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开支,切实做到只减不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预决算(涉密信息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每一个专项资金都要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计部门每一年度对专项资金都要进行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还要加强过程审计。加大督导力度,加快资金使用,大力盘活沉淀资金,坚决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二)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全面做好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矿业权交易、药品采购等交易服务环节,对交易中心要严格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防止寻租腐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市政府办、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五、抓好从严惩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严厉查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交易,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处发生在国企、高校、金融、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看住和管好用好扶贫、低保、棚改、医保基金等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突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基层各种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
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省、市委实施细则的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及时曝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市接待办、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
六、抓好制度建设,切实管好权用好权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决不允许搞“一言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鼓励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不管是讨论干部,还是讨论资金、项目,都要从各自分工的角度发表意见。(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用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底前,初步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效公开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办、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级政府必须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承诺,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七、抓好作风转变,形成崇实尚干、奋勇争先的氛围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施展才干提供制度保证。
加强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察民情、接地气、解民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省政府各部门,包括政府领导,一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原则上要达到3个月。各县区只能多不能少,要用更多的时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真话、查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发展,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绩。
(以上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各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部门或单位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市政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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