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2-28 浏览量:71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7〕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7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6〕23号)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手段,坚持为民、惠民、靠民,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强化城市管理,狠抓督导检查落实,努力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县区、各部门分工协作,全体市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督导的原则。各县区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各项工作,市直行业部门负责有关工作的监督监管,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

(三)坚持助力创卫发展、群众受益的原则。搞好顶层设计,助力全面转型,坚持“为民、惠民、靠民”,让群众成为工作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统筹推进、常态管理的原则。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以重点整治推动常态化管理,对照标准,分解任务,逐项落实,全面达标。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管理、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主要指标。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0天,近3年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3.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4.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近3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6.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7.近3年无职业病危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8.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9.有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高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创卫工作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分工制定各自的创建工作方案。市政府将适时变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领导全市创建工作,各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人员专门抓。围绕国家卫生城建设八个方面工作任务成立8个工作组,明确6个组长单位,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市爱卫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卫生计生委)、市容环境卫生(市公用事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环境保护(市环保局)、重点场所卫生(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市食药监局)、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市卫生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市爱卫办),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季度调度创建工作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举全市之力,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二)加大投入,保证运行。各区政府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落实保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各新闻媒体要全力做好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义和具体标准,形成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区和各责任部门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调动本地区、本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创建;三是各区、各责任部门要在主街主路、繁华地段、各个景区、临街单位、居民小区等醒目位置,采取挂条幅、出宣板、立彩门、展橱窗、发公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全面发动群众,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认真解决难点问题。对(物业和非物业)小区卫生,公路、铁路沿线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城市门店商铺乱堆乱放、违规搭建、主次干道小招贴、野广告治理,马路市场、收购站、路边烧烤等难点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整治活动方案稍后下发)。

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7年3月22日、6月22日、9月22日和12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报至市爱卫办,由市爱卫办汇总报市政府。

联系人:赵洁、刘植年;联系电话:2379018;电子邮箱:fxsawb@163.com。

    

附件: 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7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内容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201466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623号)精神

市爱卫办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政府

主要领导召开并参加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政府议事日程,并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参加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并对爱国卫生工作有指示;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

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市爱卫办

市编委办

市财政局

各区政府

各级政府成立本级爱卫会,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时变更领导成员;市、区爱卫办在政府或部门内应独立设置,人员编制应适应工作的需要;乡镇、街道应设有爱卫会,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保障爱卫办工作经费

3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市爱卫办

各区政府

各级爱卫办工作规范化,有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市、区爱卫办督导辖区创建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建成至少1个国家级卫生乡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4

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市爱卫办

市政府办

市公用事业局

各区政府

市、区爱卫办推进投诉平台建设;市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市环境卫生考评办做好群众建议与投诉的受理、核实和协调解决工作;市、区爱卫办和各区政府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准备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5

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按照《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符合《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阶段要求

6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市教育局

市公用事业局

市交通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工商局

阜新车务段

新闻单位

各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均有健康教育组织和人员;主要媒体均有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播发宣传资料;各级、各部门做好辖区及分管行业电子屏健康教育宣传,督导重点单位做好健康教育活动;长客总站、火车站做好本单位电子屏宣传

7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市直机关工委

市体育局

市总工会

各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按照《全民健身纲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机关、企事业积极开展工间操活动;80%以上社区体育有健身设施,并保证设施完好;30%人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每千人口至少拥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8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市直机关工委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市工商局

市爱卫办

新闻媒体

各区政府

在全社会范围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逐步减少吸烟人群;市区内无任何烟草广告;学校、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相关场所均有禁烟标示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9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市公用事业局

市综合执法支队

市工商局

市规划局

各区政府

市容环境卫生整体状况达到要求;各区初步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城市门店商铺乱堆乱放、违规搭建,主次干道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马路市场、马路工厂、店外经营、露天废品收购站、路边烧烤等违法违规现象;城市内河、水域管理符合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10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建筑工地管理规范

市公用事业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综合执法支队

各区政府

设施及生活垃圾、粪便管理达到要求;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1

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

市环保局

市公用事业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区政府

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处理符合要求;建成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按规定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12

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市公用事业局

市交通局

市旅游委

市规划局

阜新车务段

各区政府

拆除公共旱厕,完成计划公厕建设任务;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管理符合要求

13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市综合执法支队

市工商局

各区政府

早、夜市定时开市、休市,各项工作符合要求;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4

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市工商局

各区政府

活禽销售管理符合规定要求。(制订活禽销售管理规定,控制活禽销售市场数量,规范活禽销售市场管理)

15

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符合卫生要求

市民政局

市公用事业局

市工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规划局

各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积极投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街道监督指导社区开展相关工作;社区将辖区单位纳入卫生管理,发挥网格化管理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

16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市公用事业局

市综合执法支队

市规划局

市爱卫办

各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环卫设施,强化监督指导;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完成旱厕改标准化水冲公厕工作;畜禽实现圈养

四、环境保护工作

17

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18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28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市环保局

市农委

各区政府

符合各项要求;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9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市环保局

市公用事业局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保护措施完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20

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市环保局

市卫生计生委

杜绝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现象;各级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均实现达标排放

五、重点场所卫生工作

21

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相关工作符合要求

22

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区政府

各项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23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24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有关部门监督执法到位,企业工作落实到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25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区政府

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26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27

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各项工作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有效健康证明;有关场所清洗消毒设施齐全,有四防设施

28

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市畜牧兽医局

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29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市公用事业局

市卫生计生委

阜新车务段

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工作资料齐全;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铁路房建段饮用水管理资料齐全、规范,无事故;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30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各项工作达标,资料完整;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31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各项工作符合要求;出台阜新市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32

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市公用事业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体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区政府

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工作;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33

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机构建设符合要求

34

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市公安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工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区政府

城市无偿献血量大于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推动工作落实

35

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符合要求;民营乡镇卫生院回购进展顺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达标

36

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政府

有关工作符合要求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37

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

市爱卫办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政府

建立病媒生物防控组织,按规定开展病媒生物防控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每年度至少开展两次消杀活动;掌握危害严重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集中消杀;开展四害密度监测

38

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市爱卫办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政府

开展针对性治理,各类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39

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重点行业和单位四防设置齐全完整,设施合格率达标

备注:①各区指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高新开发区、高新园区;②责任单位按市直单位在前、区在后排列,各自按职责落实任务;③责任人为各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④未列入表中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做好相关工作。 ⑤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对“创卫”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上报典型单位工作经验,确保各项“创卫”日常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关于对《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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