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5-12 浏览量:39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7〕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防范风险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防范财政风险,加快各项化解债务措施推进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工作目标,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预算管理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及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7号),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预算管理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及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全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各县区财政管理完成情况;推进全市政府债务化解和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部署落实化债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统筹研究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盘活资产、资产证券化、债券发行、偿债资金预算管理等化债各项工作;指导做好新增债项目管理、存量债结构优化,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的应对工作;协调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甄 杰 市长
副组长:张成中 常务副市长
成 员:田春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彦超 市编委办主任
张争红 市政府办(法制办、金融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
张 辉 市政府办(法制办、金融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冯雅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志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正民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海景春 市教育局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赵维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宝浩 市环保局局长
王杰志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关 健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玉森 市交通局局长
王 城 市农委主任
张荣文 市水利局局长
王 勇 市林业局局长
张 岩 市商务局局长
王秋义 市文广新局局长
关 俊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于国忠 市审计局局长
张 晖 市旅游委主任
华宏砾 市国税局局长
张 锐 市地税局局长
钱 杰 市人民银行行长
陶 弢 阜新银监分局局长
吴青林 阜蒙县县长
杨敬忠 彰武县县长
姜宇翔 海州区区长
刘彦鸿 细河区区长
孙 鸥 太平区区长
汤宏民 新邱区区长
陈晓娟 清河门区区长
朱海泉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孙柏文 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
市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玉梅兼任。
市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组长审批。
附件:市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
组成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加强对市本级和各县区预算收支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使用和管控;做好新增及置换债券发行工作;加强对市本级和各县区政府债务项目的预算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筹措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资金,确保不出现政府性债务兑付风险;做好新增债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负责开展债务风险日常监督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PPP项目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建企业集团等化债工作;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组织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化解政府债务相关工作。
市金融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置换债券发行工作;参与做好化债工作督查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市政府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向相关县区和部门通报;负责传达市领导的指示、批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重特大政府性债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化债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开展对各县区、各部门预算管理和化债措施落实及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查。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财政局等部门推进企业集团组建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化债相关工作督促管理;负责评估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市属企业集团做优做强、创新发展和探索投融资方式等工作;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动PPP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定期梳理所属院校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院校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筹措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市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养老保险保费收支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对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进行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考评工作;组织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化债配套性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各县区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名录制管理,指导各县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配合市财政局等部门针对性地做好存量土地储备贷款化债工作;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环保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配合市属企业集团做优做强、创新发展,统筹做好资本运营,有效化解债务;负责督促各县区通过棚改形成政府性资产化解对应的政府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配合市属企业集团做优做强、创新发展,统筹做好资本运营,有效化解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交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配合市属企业集团做优做强、创新发展,统筹做好资本运营,有效化解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农委: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推进企业集团组建工作,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做好所属部门债务管理和化债工作,确保如期偿还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林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做好债务管理和化债工作,确保如期偿还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配合市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区做好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市文广新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债务管理和化债工作,确保如期偿还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审计局:依法加强对各县区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督查,促进各县区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防范风险,规范管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化债各项措施针对性地对各县区、各部门预算管理和化债措施落实及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查;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旅游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涉及旅游重大PPP项目实施工作;配合市属企业集团做优做强、创新发展,统筹做好资本运营,有效化解债务;参与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工作。
市国税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市地税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市人民银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完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投放信贷;加强监督、正确引导,防止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提供融资。
阜新银监分局: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等风险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化债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统筹负责落实本地区财政预算管理、阜委发〔2016〕17号文件及市政府要求的各项化债工作措施,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化债目标;主要领导挂帅,成立本地区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化债工作制度、时间表、路线图和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召开会议,梳理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筹集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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