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3-01 浏览量:24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7〕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阜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马如军 副市长
副组长:高正民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孙铁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 :胡国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耀国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孙 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铁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鹰 市环保局副局长
牛正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德强 市国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正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县级干部张素梅、化工医药行办主任于凤艳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826009。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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