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日期: 2017-03-01 浏览量:24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阜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马如军   副市长

副组长:高正民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孙铁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 :胡国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耀国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孙  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铁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鹰   市环保局副局长

牛正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德强   市国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正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县级干部张素梅、化工医药行办主任于凤艳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826009。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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