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会战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通报

日期: 2017-01-09 浏览量:10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全市公安机关自2016年6月至8月开展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中,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行动,迅速掀起工作热潮,两项会战扎实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共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46起,化解率达97%,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期间,涌现出一批不畏艰险、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士气,市政府决定,给阜蒙县公安局等3家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彰武县公安局等3家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李广义等11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李贺清等2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弘扬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证、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使命,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忠诚履职,勇于创新,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创建经济转型示范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阜新市公安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会战中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公安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和

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会战中

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一)在维护社会稳定会战中表现突出记集体二等功(共3个)
  阜蒙县公安局 
  海州公安分局
  细河公安分局特勤大队
  (二)在维护社会稳定会战中表现突出记集体三等功(共3个)
  彰武县公安局
  清河门公安分局
  交通警察支队
  二、先进个人名单
  (一)在维护社会稳定会战中表现突出记个人二等功(共11人)
  李广义   阜蒙县公安局局长
  宋广和   海州公安分局局长
  杨 野   太平公安分局局长
  梁中群   细河公安分局局长
  李东光   新邱公安分局局长
  王德新   清河门公安分局局长
  周    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惠林   刑侦支队支队长
  王  铁  市公安局信访科科长
  李  忠  市公安局大数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洪江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在维护社会稳定会战中表现突出记个人三等功(共9人)
  李贺清   阜蒙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斌   彰武县公安局信访科科长
  吕    海州公安分局信访科科长
  冯启明   太平公安分局信访科科长
  宋耀辉   细河公安分局信访科科长
  赵  猛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新忠   清河门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春妹   交警支队督察室副主任
  李学丰   市公安局信访科民警
  (三)在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会战中表现突出记个人三等功(共16人)
  刘文成   阜蒙县公安局政委
  赵国健   阜蒙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
  曹春风   彰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司宝坤   海州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所长
  王  朋  太平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尹孝峰   细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苑  峰  新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田  渥  清河门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凯  开发区公安分局沙海派出所民警
  尹  军  刑侦支队图侦大队大队长
  赵文军   网安支队支队长
  曾旭升   市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副主任
  李淑莉   市公安局情报信息科科长
  张怀东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
  于  涛  市公安局大数据办专职副主任

  阔  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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