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阜新市热力总公司和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国有股权划拨的通知

日期: 2017-01-02 浏览量:27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6〕72号

市国资委: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阜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阜新市热力总公司、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国有股权划归至你委,分别减少政府对阜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性投入83,352,381.82元、199,789,202.67元,上述事项划转事宜由你委负责办理。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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