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免缴政府划拨土地产生的相关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日期: 2017-01-02 浏览量:5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6〕71号

阜新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支持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免缴划拨土地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如税务部门对以上税费追征,可由阜新市财政局以财政补贴形式予以补偿。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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