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 2016-12-28 浏览量:290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辽宁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部门对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审计,有效地促进了阜新经济发展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3亿元,支出完成5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亿元,支出完成6.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2亿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0亿元,支出完成39.6亿元。

(二)适应经济新形势,努力抓好财源建设。一是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及时把握经济发展态势,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及时入库。二是强化税费征管,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款征收,适时调整征管措施,实现应征尽征。三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争取中央和省更大的资金支持,有效地缓解了资金紧张和财力不足局面。

(三)有效配置财政资源,保证政策落实和重点投入。一是面对财政短收压力,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科学配置财政资源,确保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效支持市政设施、科技创新、农业生产、玉龙新城、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促进了转型发展。三是全力支持民生工程,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全面落实社保提标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就业稳定、扶贫救困等所需资金。

(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一是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全口径编制政府预算,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政府服务性支出管理,提升了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财政部门审计情况

2015年,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保证了政府工作的有效运行。但在具体预算执行中,有关预算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一)个别项目预算严谨性不够。由于年初预算时对个别项目可能性考虑不充分,使得执行过程中偏离预算效大,出现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年初未编制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项目调整幅度过大等现象,不利于预算管理。

(二)存量资金统筹管理不彻底。2015年,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清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盘活了财力,但在存量资金整合过程中,尚有少量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额度中结转两年以上,未收回统筹使用。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市审计部门对市本级部分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共查出7个方面问题,涉及22个单位,违纪违规金额2103.4万元,其中: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09.6万元;账外核算收支57.3万元;违规收费191.4万元;漏计漏缴税金20.7万元;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930.3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办公设备54.4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439.7万元。

四、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2015年,审计部门对全市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节水滴灌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等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40多个乡镇及相关单位,发现5个方面问题。一是有4个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将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挤占专项资金16.7万元。二是有3个县区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造成水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截至20155月末,未下拨水利资金达1.4 亿元。三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建设程序,监理制度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彻底。四是个别乡镇项目管理仍不到位,出现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相关配套设备不齐全、水利设施损坏和丢失现象。五是有3个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出现水库移民补助资金账外核算、漏记固定资产、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审计部门对全市6个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彻底,有3处生活垃圾处理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开工前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且完工后没有及时验收,也未进行竣工决算。二是项目建设不规范,有3个填埋方式垃圾处理点,填埋库区占总面积的比例低于60%,其中1个设计使用年限不足8年,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有1 个垃圾处理场由于村民及环评原因两次选址,致使工程进展缓慢。

五、审计建议

(一)认真贯彻新《预算法》,有效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强预算约束和执行管理,规范编制程序和调整事项,增强预算执行效果。二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现有财政专户继续进行清理归并,加大专户资金整合力度和执行进度,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真实。二是建立整改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探索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预算单位对资产实有情况进行盘点,统一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明晰反映资产现存状况,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合理使用水利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合理使用水利资金,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规范财务核算,严格资金使用方向,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充分发挥水利资金效益。二是相关县区要合理调度国库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到位,确保水利工程按时完工,保证工程尽早达效。三是强化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招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保证项目规范运作。四是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水利部门将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提升项目的安全性和效用性,及时修复毁损设施,避免损失浪费现象发生。

(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有效实施。一是相关部门要完善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尽快补办征地审批手续,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是严格执行垃圾处理场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填埋库区占比,延长垃圾场使用年限,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