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自主创新,加快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改善质量、增加品种、优化技术装备、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提高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推进阜新新型工业化进程。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做强做大支柱产业。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建材、精细化工、黑色和有色铸造、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努力提升装备和技术水平,大力开发高端和终端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推动阜新地区工业整体升级和企业产品更新换代。
(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构筑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关键技术和科研成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有效结合,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三)加强节能降耗改造,发展循环经济。重点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支持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及新装备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四)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全市十大重点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统筹全市产业布局,落实有关措施和政策;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实施,鼓励迁建、改建、扩建的技术改造企业和新建项目按产业性质和产品特点向园区集聚;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工业园区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提升,合理确定特色园区主导产业,支持企业实施系统技术改造,优化专业分工协作路径,延长做强产业链,提高产业链间协作配套能力;促进关联企业在空间上相对集中、专业上分工协作、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规划、统计、安监、税务、消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阜新市工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有关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完善机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超前谋划项目
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振兴东北、“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实施新一轮“突破辽西北”战略等有利政策,加快制定未来3—5年全市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技术改造方向和重点,指导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技术改造规划,按照“论证储备一批、改造实施一批、投产达标一批”的思路,建好市、县技术改造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三)落实有关政策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精神,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优化产品结构等重点任务,从强化政策规划引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保障。
2.将企业技术改造新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3.企业使用列入国家财税〔2008〕48号文件目录的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
4.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
(四)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争取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突破辽西北”等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和资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使有关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相信政策,全面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形成向上争取支持的合力。
(五)加大财政扶持
加大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研究建立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基金,重点向重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倾斜。有关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控资金使用方向,加强绩效考核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用,促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和结构调整。
(六)切实加强服务
加强项目前期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项目谋划、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阶段,发展改革、经信、国土资源、环保、安监等部门要提前介入,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按照一切从快的原则,提高服务效率,切实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优良服务,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要加强在建项目跟踪调度,深入推进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机制,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促进项目加快建设。
(七)拓宽融资渠道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衔接,建立重点技改项目与资金的联动机制。围绕国家重点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有关部门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重大技改项目,促进银企对接,引导资金向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倾斜。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和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利用资本市场、外资、民间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设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多途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
(八)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支持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树立一批技术改造的典型企业、典型单位,宣传其发展成效和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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