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印发阜新市2011—2012年城市除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1-11-15 浏览量:29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11—2012年城市除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2011—2012年城市除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冬季除雪工作,及时清除城区积雪,根据《阜新市城市除雪规定》(阜新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结合我市当前城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城市道路“雪中路通、雪停路畅”,保证城市交通顺畅、市民出行安全为目标,不断深化城市除雪机制改革创新,采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做到精心组织、科学决策、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城市交通和市民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二、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除雪工作任务为: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四级以上街路142条,广场6个,桥梁8座,除雪总面积为339万平方米。

(一)实行专业化除雪

专业化除雪任务:6条街路、5个广场、5座桥梁,总面积为89.4万平方米。

1.中华路、人民大街、解放大街、八一路、红树路、西山路(街心广场至矿工大街)6条街路(含广场及桥梁)的黑色柏油路面除雪工作由环卫专业队伍负责。采取机械化除雪、人工清理并辅融雪剂的方式进行除雪作业。做到责任明确、机械到位、边下边除,除雪率要达到100%。环卫处及市政处所属的除雪设备降雪后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调动指挥,对街路进行除雪。承担6条街路除雪任务的环管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配合机械化除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除雪任务。在集中除雪时间内,环卫专业队伍不再承担其它除雪任务。遇有大雪、暴雪或特大暴风雪,由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征用或雇用大型车辆,成立机械化除雪预备队(共4台铲车、20台大型运输车)进行除雪。

6条街路的人行道、慢车道路边石3米以内由沿街各单位承担除雪任务(中华路:解放广场—人民广场段沿街单位责任区为人行道、慢车道),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落实除雪任务、签订除雪责任状,签状率要达到100%。

以上6条街路为除运雪精品街路,要在规定时限内将积雪运往指定的积雪堆放场或融雪厂,达到道路见黑色路面,快慢车道及人行道无积雪堆放的标准。

2.东环桥、高德公铁立交桥、五龙公铁立交桥除雪工作由市政处负责。

3.街心广场、解放广场、人民广场、建设广场、红树广场、迎宾广场内及公园、主要游园内道路除雪工作由园林处负责。

(二)实行属地化除雪

除以上专业化除雪的6条街路外,其余街路除雪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城区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各城区政府和管委会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除雪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组织落实本辖区除雪工作。要按市除雪指挥部要求成立区级除雪指挥部,编制除雪方案,落实除雪责任;负责组织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公益岗位人员和公民进行义务除雪;与驻区单位签订《除雪责任状》,按在册职工总数和每人20—45平方米的除雪面积标准安排除雪任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安排除运雪任务),签状率要达到100%。

为确保除雪工作的顺利完成,实行保证金制度。各城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要向市政府(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缴纳保证金(其中,城区政府各缴10万元;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各缴5万元),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和除雪任务完成不利的,扣留保证金用于除雪。

(三)相关部门除雪任务

1.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拒不签订除雪责任状、不接受除雪任务和不按规定标准完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交通局负责所属道路和设施的除雪工作。

3.市交警支队负责交通疏导和协调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适时对桥梁街路实施封道,对除雪不达标的非经营性单位,暂扣车辆,协助除雪管理部门随时清除影响道路除雪的各种障碍。

4.市工商局和各城区政府(管委会)联合对拒不接受除雪任务或除雪不达标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体业户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整改的要进行停业整顿。

5.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指导、监督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除雪工作。

6.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沿线城市段的除雪工作。

7.未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由各城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及居民落实除雪任务。

8.停车场、车站、露天集贸市场内的积雪由其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除雪工作。

(四)积雪堆放管理

各城区要选择不少于2处场地作为堆雪场,用于存放含有融雪剂的积雪,有条件的城区可利用污水管网建设融雪厂,堆(融)雪场要科学选址,方便运输并设有围挡。遇有大到暴雪,可对不含融雪剂的降雪实施就近处理,解决堆放场地不足的问题。

(五)融雪剂使用与管理

市除雪指挥部对融雪剂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招标,统一公布融雪剂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及市场指导价,各城区要在市除雪指挥部公布的产品目录中,择优选择融雪剂,严禁过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融雪剂。

三、作业方式

(一)小雪采取先抛撒融雪剂进行融雪,同时出动人工的除雪方式进行除雪,由各责任单位落实除雪任务。

(二)中雪及大雪以上采取降雪即开始抛撒融雪剂,利用机械设备集中清理和人工辅助的除雪方式进行除雪。遇暴雪及特大暴风雪,驻阜部队要成立除雪突击队,同时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要集中组织人工及车辆,统一调度抢险除雪工作。

四、除雪时间要求及标准

1.专业化除雪街路做到以雪为令,降雪即开始除雪,边下边除。

标准:快慢车道要达到露出道路标线和路边石,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路面,见黑色路面或方砖,无残留雪片。

除雪时限:

小雪(降水量2.4mm以下):雪后4小时内除净。

中雪(降水量2.5mm—4.9mm):雪后6小时内除净,积雪在48小时内运出;

大雪(降水量5mm—9.9mm):雪后8小时内除净,积雪72小时内运出;

暴雪(降水量10mm—19.9mm):雪后12小时内除净,积雪96小时内运出;

特大暴雪(降水量在20mm以上):根据雪情适时除净并组织外运。

2.属地化除雪街路白天雪停后,除雪责任单位应在2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次日早9时前实施除雪。所有除雪区域雪停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除雪任务,除雪质量达到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整齐的堆放在路边。

3.住宅小区除雪要达到小区道路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堆放不得阻碍机动车辆及居民通行。

4.市场摊区除雪要达到通道无积雪、冰包、雪条,积雪必须外运到指定地点。

5.“门前三包”及人行道的除雪达到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要整齐的堆放在路边,严禁将积雪扫(抛)向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

五、检查及处罚

1.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全市所有街路除雪工作进行检查及处罚,保障除运雪工作正常开展。降雪前,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参与任务落实工作,对拒不接受除雪任务的单位责令整改,并实施处罚。降雪后,要深入驻区单位进行动员和督促。雪停后2小时,立即对社会化除雪进行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人员除雪、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除雪任务及除雪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除雪单位和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路段,由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过时代除制”,所需费用由责任部门承担。

2.市除雪指挥部对各城区的除雪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通过检查对各城区的除雪工作以区为单位进行排名,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排名情况。

3.市除雪指挥部负责对专业化除雪和相关部门除雪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除雪不到位和不利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各城区要成立相应的除运雪考核检查组,负责辖区内专业化、社会化方式及除雪执法工作的考核检查。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市冬季除雪工作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城区要落实“区长负责制”,成立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各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市、区、街联动的除运雪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除运雪组织指挥机构,并将除雪机构和除雪方案于11月21日前上报市除雪指挥部。

2.抓好除运雪准备工作。专业化除雪责任区要落实除雪人员、物资、机械、资金的准备工作,细化除雪方案,并建立检查监管机制。完成专业化除雪任务划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完成自有除雪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除雪机械及时作业率达到95%以上,接到通知后1时内到达除雪现场。

在社会化除雪方面,各级除雪管理部门要会同新闻单位,广泛宣传《阜新市城市除雪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对未完成除雪任务的单位给予曝光。

3.加大投入、保障运转。市、区财政要确保除雪经费的落实,确保降雪前完成对所有除雪机械和融雪剂撒布机械的检修和测试。所有推雪板安装到主车,充分发挥现有除雪机械作用。要建立除雪专项资金,用于灾害性降雪应急资金及无法落实除雪任务街路的市场化除雪工作。

4.做好预警,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各级除雪指挥预警响应机制和降雪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预报气象动态信息,为市除雪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全市进入冬季除雪临战状态,各级主管领导和除运雪负责人要严格外出制度。降雪期间,各级除雪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按市除雪指挥部指令组织好除雪工作;各级除雪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将除雪动态及执法处罚情况及时报送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

5.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各责任单位要将除雪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市除雪指挥部要统一组织各责任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各区环卫部门也要组织除雪人员进行分批轮训。集中作业区配备不少于4人的安全警戒员,交警部门要出动警力维持和疏导交通。必要时可临时封闭交通,保证除雪作业车辆和除雪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七、组织领导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除雪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调整如下:

总 指 挥:齐继慧  市长

副总指挥:李明山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65667部队、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市除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付志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毕小勇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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