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 ”,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西北部,地处东北和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地带、辽西蒙东地区的地理中心,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6.6万人,下辖两县五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5-06
发布时间:2025-05-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取消和移交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移交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
阜新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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