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2-12-30 浏览量:66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秦伟 文字大小: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6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农牧集团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2月14日巡察组向市农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方面落实情况

1.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入。集团党委未组织机关和下属涉粮企业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讲话、指示进行学习精神,未对基层粮食企业学习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市农牧集团职工学习教育培训实施意见,以及2022年职工粮食业务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职工开展学习;二是3月18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今年一号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性有更深的认识,对国家农业工作中粮食方面的政策有深入了解,体会到自身从事的工作是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既感到光荣又责任重大;三是6月13日对基层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报,指出学习中需要改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2.集团各级党组织对涉粮相关文件传达存在层层递减。集团及下属涉粮企业对涉粮相关文件只要求职工自学,未安排专人对重要规定制度和涉粮新要求进行引学、导学,《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粮食问题法规政策文件存在漏学或学习不深入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市农牧集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实施办法》,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集团2022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10月19日组织机关干部传达学习了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开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对全市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10月22日传达市纪委粮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二是对国家、省市、集团下发涉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归类,重点内容42项,其中工作通知15个,有关意见方案27个,6月13日组织机关人员和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学习《阜新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6月17日对最新的有关重要文件结合业务组织传达学习落实,包括《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开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市级储备成品粮食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等内容,由集团主要领导引领学;三是4月29日组织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等粮食政策法规,增加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四是安排集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国家省市粮食法规文件进行领学导学;五是开展了2次学习测试,共计115人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履行落实职能责任方面落实情况

(一)集团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执行实施力度“缩水”。

3.重大项目决策不够科学,存在盲目现象。巡察发现,2021年3月农牧集团没有充分考察,未形成可行性报告,未经党委会充分“酝酿”便向两家子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土地流转及开展高粱、花生种植业务,造成潜在亏损。

整改措施:一是已经将借用基层的共计500万元全部归还;6月14日召开党委会决定撤销与基层股份合作关系,以后不再组织由基层单位入股开展合作经营;二是制定《市农牧集团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三是集团建立《阜新市农牧集团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了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执行程序;四是在集团土地流转、开展种植业时,认真进行分析论证,形成可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土地流转规模、种植品种、方式、种植成本、市场预测、效益分析、运作模式等内容。针对黑土地油脂项目,2021年11月29日林艾民副市长组织相关人员到黑土地油脂公司等地实地调研,集团张虎总经理带领有关人员参加,同时集团组织人员进行了2次调研,到黑土地公司察看厂房、库房等情况,安排人员到齐齐哈尔蓝海集团等单位考察,根据调研考察情况形成可研报告初稿;五是项目可研报告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六是修改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加粮食购销、农业种植内容,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七是对黑土地油脂项目可研报告初稿审核不严问题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及工作程序的完善,集团领导班子及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树立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识,增强了工作严谨细致的作风,为今后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打下良好基础。

整改情况:已完成。

4.粮食购销及重大事项未经过集体研究决策。2020年-2021年农牧集团党委在粮食流转和购销过程中,对采购、销售的价格均未上党委会研究,仅由主要领导个人敲定。

整改措施:一是修改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加粮食购销和农业种植内容,并严格执行;二是涉及粮食购销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部由集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规范党委议事程序,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防止由主要领导个人决定,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5.大额资金使用额度不明晰,价格机制没有形成。巡察发现,农牧集团及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均未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额度,上会金额随意性大。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规则》,明确粮食购销价格形成办法;二是对集团及各基层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完善修改,集团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6.集团成立至今未配备纪委书记,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措施: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配备纪委书记。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积极整改推进。

(二)压榨下属企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7.集团以权谋利。集团为机关创收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借款400万元、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交给新成立的子公司农兴、农盛公司开展土地流转、花生高粱种植,借款至今未归还两家粮企业,影响企业粮食收储销业务。

整改措施:一是对借用基层单位的资金全部归还,共计500万元;二是6月13日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其他问题,同时要求集团和基层各单位今后杜绝此类问题。通过问题整改集团领导增强了服务意识,摒弃权力观念,整合企业资源,努力发展壮大企业。

整改情况:已完成。

8.集团盈利模式不正常。2020年11月农牧集团从子公司汇恒粮油储备公司借款223.8万元购入477.2吨高粱,又以4770元/吨的价格卖给子公司粮油工贸公司,从中赚取差价3.8万元,至今未归还借款,巡察发现,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截止2021年9月30日累计亏损882.8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6月14日党委会议决定今后集团在经营活动中不与基层企业有直接业务往来,杜绝向基层企业借款问题;二是鉴于今年农业种植业务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已经开展,基层单位入股问题待秋季资金回笼后,撤销股份合作关系,以后不再组织由基层单位入股开展合作经营;三是集团积极为基层单位创造商机、提供服务,合理分配经营收益,为基层单位争取到京粮代收代储玉米,完成2万多吨,实现利润110万元;四是积极为基层单位争取进口粮政策性储备任务,已报送审核所需材料,等待指标的落实。五是给汇恒公司协调贷款解决流动资金100万元,推进粮食经营工作;六是归还了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高粱款223.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集团党委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管理混乱、对下属企业日常监督监管不严。

9.国家临储粮收购轮换环节监管缺位,2020年水稻轮换自产证明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管,要求并制定了《粮食经纪人准入办法》,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对自产证进行严格审核,对粮食经纪人按有关规定认定,对资质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对门卫登记流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对自产证明审核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

10.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落实不到位。巡察发现,2020年度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需轮换省级储备稻谷,在10-12月的轮换过程中,月库存量不足计划总量的比例规定,违反辽储粮发〔2020〕36号《关于执行2020年度省储稻谷轮换计划》通知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4月29日组织学习了《粮食购销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轮换要求,根据省市下达的轮换计划任务进行粮食轮换,保证月库存量符合计划总量规定;三是集团制定了《政策性粮油轮换监督管理制度》,结合粮食收购、轮换进度对相关业务进行检查指导,6月13日对基层两个涉粮单位进行了检查,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四是要求在轮换期内每周上报一次轮换进度;五是6月13日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其他问题,并明确了单位保管员为工作责任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

11.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相关制度未落实,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巡察发现,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均未建立《政府储备粮食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验收检验制度》《政府储备粮食出库检验制度》违反《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30号文件规定,2019年12月-2021年4月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检定存在断档,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电热鼓风干燥箱、容量瓶和移液管等计量器具至今未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政府储备粮食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验收检验制度》《政府储备粮食出库检验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学习,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6月12日和6月13日分别组织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保管化验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提高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三是对粮食检验计量器具仪器等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了校验;四是对购置时间较长的仪器报废处理,购置了新仪器。

整改情况:已完成。

12.对安全生产规定“淡漠”,排查、防范隐患流于形式,“心存侥幸”。巡察发现,11月2日前后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司防火制度,在省市储备油罐西侧及库区多地点使用明火燃烧枯枝落叶;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砖圆粮仓外部消防器压力不足,8号库仅有一个消防器;粮库南场地东侧消防车作业面井盖遭大车碾压变形,影响消防作业。

整改措施:一是5月27日和6月13日分别组织开展违规在库区烧明火问题的警示教育;二是工贸有限公司对2名涉事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执行安全用火各项规定,在库区使用明火严格审批制度,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三是汇恒公司对消防压力不足的进行了加压或更换,按规定要求对仓房配备了灭火器,对损坏的井盖进行了修理或更换;四是6月13日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指出了库区下水井盖松动、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牌,2号水源井消火栓水带老化,库区内排水沟有杂物,库区大道旁南侧一灭火器丢压现象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意见;五是建立集团安全生产学习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13.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中的消防、用电、职业卫生管理、预警与报告等工作不到位,不能有效履行集团制定的安全工作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企业消防、用电、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完善并严格执行,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三是汇恒公司和工贸公司制定《安全储粮预警制度》;四是集团建立了《应急天气预警预案》《安全生产应急事件报告制度》。要在事发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50分钟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发简单经过等初步情况。要在事发后1.5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包括事发原因、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力量调度、采取措施等基本情况。要在事故与灾害处置结束,开展事故与灾害调查工作后,及时形成书面信息报告。包括事故与灾害发生、发展、处置的全过程、问责追责结果、经验教训和整改措施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

14.业务培训存在“空白”。2018年市农牧集团仅对下属两家公司进行粮食安全培训,未进行粮食业务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集团2022年度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开展粮食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安全生产的学习教育;二是6月13日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三是针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学习情况进行了2次测试,共计115 人次参加,结果都达到合格标准;四是6月10日组织基层主要负责人和保管、化验、财务人员参加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五是6月16日对基层单位分管粮食仓储的负责人、保管员、化验员、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岗位工作能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15.未经过专业中介部门评估出售国有资产。2020年12月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在对原始价格为135万的锦州港机械设备报废时,以废铁价格售出2.8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集团《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必须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报国资委审批后处置,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对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对原始价格为135 万的锦州港机械设备报废时,以废铁价格售出2.8万元情况进行核实,135万元中烘干塔锅炉房等建筑物81万元,计提折旧后净值4.9万元,因烘干塔报废,作为配套设施已无修复价值,机械设备54.4万元,计提折旧后净值892.9元,此资产折旧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提,处置时经过市国资委审批同意;三是于6月13日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其他问题,以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

16.变相低价出租国有资产。巡察发现,农牧集团下属企业锦州港阜新粮食局阜新分公司对外出租租金20万元,2020年9月农牧集团租赁给洪盛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到租金10.2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在今后资产出租时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在综合分析基础上,集体研究出租价格,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6月17日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取消此合作方式,由众合公司法人个人承租,租金调整为40万元,解除洪盛公司租赁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粮食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落实情况

(一)违反国家临时储备粮拍卖销售相关规定。

17.2020年8月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通过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间接购买本企业承储的11805吨国家临储玉米,销售给阜蒙县军杰购销公司、合众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获利250.8万元,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此举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第六条“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存储的国家临时储存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6月13日以此问题为反面典型,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6月2日、6月12日、4月29日分别组织学习了《粮食竞价销售交易原则》,进一步增强政策法规意识,增强了政策执行力度;三是由汇恒公司对当时的情况给予说明,由当事人作深刻检讨;四是由于国家临储玉米政策从2016年秋粮收购时已经取消,在以后有临储粮存储任务并拍卖销售时,严格执行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临储粮收购保管不规范、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18.违背临储粮收购国标三等以上质量标准,农民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未严格执行《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储备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5169号)要求按等级收购,收购临储粮玉米等级均为一等,无其他等级,2014年12月-2015年4月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收购国家临储粮玉米2822吨,巡察发现,收购品质均为一等,且购买价格、品质全部一致(水分相同14%,杂质均为1.0)。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储备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5169号)文件精神,由于当年玉米丰收而且质量好,国家规定的等级之间差价为0.02元,所以农民都为了收益最高,都送一等粮,没有送二等、三等的,所以两个公司收购时做到应收尽收都是一等,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即水分为14%,杂质均1.0;二是国家临储玉米政策已经从2016年秋粮收购时取消,市场化收购,如今后有承担临储粮收购任务时,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对符合收购标准的做到应收尽收,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三是通过此问题,今后在企业商品粮收购过程中也执行挂牌公示收购,标明品种、价格、质量标准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

19.临储粮收购环节存在“漏点”。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临储粮收购前空仓验收后未留存影像资料备查,无法判定新购临储粮前仓内是否留有陈粮。

整改措施:一是3月25日和6月13日组织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掌握政策法规,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建立《空仓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仓储设施管理要求,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备查;三是6月13日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其他问题,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成品粮管理不规范,有章不循情况频发。

20.轮换未履行招投标程序。2020年11月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与阜蒙县远德公司签订我市成品粮轮换合同,该合同仅通过对三家企业询价后便确定。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集团《投资经营管理制度》,增加招投标内容;二是已经与对方协商解除原来的合同;三是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成品粮需要轮换的数量、时间、操作程序和费用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过两次招标(第一次流标),于12月9日签订了《汇恒公司市级储备成品粮轮换承包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

21.有规不遵。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成品粮出库没有具有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违反《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30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制定的《阜新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执行;二是由于成品粮为动态管理,品种多,为保障市场供应,每天出库频繁,无法及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所以按照规定在保质期内的由企业自行检测,由集团制定《市级储备成品粮检验监督办法》;三是组织学习并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轮换出库中认真执行《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四是制定了《政府储备粮食出库检验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22.保管台账记录不详。巡察组发现,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成品粮大米、面粉统计账、保管账发现产品入库时没有记载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成品粮保管账没有登记品牌名称,无法及时掌握每个品牌粮食的出入库时间和库存数量。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改《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责任人工作职责;二是严格做好日常统计账和保管账登记工作,及时记录品牌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资料,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四)集团及下属粮企账目不全,账务管理缺失。

23.三账不一致,未设立保管账。2020年-2021年农牧集团在购销粮食环节中财会账、统计账、保管账不一致未设立保管账。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集团《存货管理制度》、《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保管员岗位职责》、《统计员岗位职责》,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二是健全了集团财会账、保管账和统计账,并做到记录规范齐全完整准确。三是6月16日组织保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24.异地采购粮缺少保管账,无法体现库存真实数量。2019年至今粮油工贸公司在经营高粱过程中大部分为异地采购,因缺少保管账,无法体现高粱库存真实数量,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了《粮食收购、保管、出库、销售核算规程及制度》;二是对异地收购形成库存的粮食及时建立保管账,并做到记录完整;三是6月16日对相关保管员、化验员、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从而系统学习掌握粮油保管基本知识,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25.分仓保管账数据记录不准确。2019年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76号仓库轮出省储备稻谷,稻谷入库检验报告水分为14.4%,出库时水分为13.5%,水分减量的损耗在统计账簿中没有体现,原因是将78号仓库中的稻谷损耗补量数量错记在76号仓库中。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改《汇恒公司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学习;二是明确及时准确记录分仓保管账,真实体现和处理粮食损耗,不得与其他货位混淆、冲抵。三是6月16日对相关保管员、化验员、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增强集团上下政策执行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26.往来款长期未清收。巡察发现,截止2021年10月,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和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在往来款中笔数过多、数额过大,其中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涉及49笔,共计1675万元,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40笔,共计1321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制定了《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二是结合应收账款专项审计工作,对往来款找当事人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是到工商登记部门查验所涉及单位注册注销情况;四是对欠款逾期十年以上且在工商局取得欠款单位营业执照注销证明的,经市审计局审核,按照相关法规做账务处理;五是近五年形成的欠款,积极催收清回欠款,未能收回欠款的要求欠款单位出具还款计划,并咨询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六是欠款时间久远,无法核实账目的,已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待出具报告书后依据相关法规做账务处理。七是对有些内部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的问题已报告市国资委申请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应处理2996万元中,已共计处理19笔,完成金额1762万元,还有1234万元正在处理中,预计2023年6月末前完成。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需长期推进。

(五)“三检一化”细则执行不到位。

27.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和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20年6-9月份对安全粮检查时间间隔为7天,违反《阜新市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2020年省级储备稻谷质量检验记录簿上每季度脂肪酸值(储存指标)检验结果登记日期与脂肪酸值原始检验记录日期不一致,不能真实体现质检业务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4月28日、6月13日分别组织开展《阜新市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细则》、《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条例》学习培训,增强了政策知识的了解掌握和政策执行力;二是6月13日由集团组织对“三检一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重新修订并严格落实《“三检一化”制度》,详细记载检查记录,真实体现和反映粮食质量。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下步,市农牧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委粮食工作部署,加强对粮食经营工作的监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长效化,实现集团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33102;邮政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55号;电子邮箱NMJT2018@163.com。

                                          


                                          中共阜新市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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