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5-21 浏览量:62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2021年辽宁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报送我局,电子件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科  李国慧

  电话:0418-96315转2001

  邮箱:fxipo0418@sina.com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根据《2021年辽宁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专利行政保护。加强对装备制造、氟化工、生物医药及新材料领域的行政裁决工作,保护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强对育种领域行政裁决工作,对享有专利权的创新种质、改良种质加强保护,鼓励育种企业持续创新。加强对服务创新领域行政裁决工作,对工业设计等的外观设计专利加强保护,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开展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和侵权风险排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加大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涉中小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发挥行政保护优势,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商标保护管理。加大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要及时保护,对有行政保护记录的要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强化对我市地理标志商标、特色农产品商标等涉农品牌的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商标保护方式和手段,聚焦电子商务、农村食品等领域,针对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对大型专业市场、展会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服务商标保护。加大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和消除商标使用行为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净化市场环境。

  (三)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加强地理标志执法检查,严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强化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网络平台企业总部属地地理标志保护,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围绕重大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开展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执法检查。

  (四)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做好线上线下、跨区域执法衔接,全链条查处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保护。加强在侵权假冒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治理。开展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执法检查,引导平台企业执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落实“通知—删除”等在内的电商平台治理规则,建立网络维权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配合上级部门围绕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五)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持续为企业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纠纷提供高水平指导服务。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和风险防控指南。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供给,通报海外知识产权动态和重大案件信息。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培训。

  三、推进措施

  (一)提高执法专业性。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市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人员不少于3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联合办案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邀请专家学者成立咨询委员会,为执法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二)提高执法系统性。开展行政区内重大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协同办理,构建覆盖生产、经营、流通的全链条执法模式。强化执法行动的协调统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逐步推进跨区域多部门的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协查及结果互认。

  (三)提高执法威慑力。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根据证据和案件事实,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四)提高执法时效性。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加强各环节之间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执法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完善行政强制和责令停止侵权程序,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损害扩大。强化执法支撑,畅通执法人员便捷获取鉴别证明、权属信息等证据资料的渠道。及时稳妥处置媒体舆情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重大侵权行为。

  (五)提高执法参与度。充分发挥8890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侵权假冒举报奖励规定,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权利人、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公众为执法工作提供案源信息和必要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建立责任制,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对侵权问题多发频发、行政保护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加强业务指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办案规范,提升个案处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做好典型案例的遴选和报送工作。深入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三)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协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执法保护合力。强化执法行动的协调统一,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不断深化电子商务领域执法维权协作调度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衔接,构建严密的执法检查网络。

  (四)加强培训宣传。持续加强行政保护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报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措施和成效。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发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震慑侵权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关于印发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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