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2-22 浏览量:673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乡村振兴局、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小额信贷工作,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阜新银保监分局对《通知》进行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三个重点内容。

  第一部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发放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可按照执行;贷款金额原则为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三年期以内;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免担免抵并对贷款进行适当贴息;贷款要用于发展生产和经营。

  第二部分:推介安徽省定远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

  一是自我发展。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从有劳动能力和具备生产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入手,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鼓励和支持脱贫户通过小额信贷发展特色种养等产业,实现自我发展,增收脱贫。二是合伙发展。脱贫户与一般农户,或脱贫户与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种、代养、租赁、托管、订单生产等合伙生产经营,通过互帮互助带动脱贫户共同发展。三是合作发展。脱贫户加入或抱团成立特色种养业、手工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提供产前培育、产中指导、产后销售一条龙服务,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脱贫户和其他成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合营发展。以脱贫户为主体的农民合作社与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协作合营,成立新的经营主体。新经营主体中以脱贫户为主的合作社起到控股和主导作用,企业等其他主体在技术应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服务。

  第三部分: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设立“一自三合”金融帮扶信贷模式试点村,拿出实招,全力推进;加强对试点村的组织引导、协调指导等工作;认真组织并做好项目认定、审核、服务、管理等工作。合作银行要做好贷款的审批、投放、回收工作。村两委、金融助理、包村干部要协助做好贷前贷后管理,确保贷款项目的顺利实施,争取发挥最大效益。


  关于转发加快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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