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9-16 浏览量:541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114号)部署要求,现将《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新市总工会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持续下降,有效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基本标准

“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附件1)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4个方面14条标准。

四、评选范围

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面向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可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组织开展活动。

五、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6日-9月14日)

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联合制定并印发《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落实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成立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附件3),统筹推进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县区推荐人选的收集、评选等日常工作。

(二)用人单位推荐阶段(9月15-10月15日)

各县区卫健局、总工会、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企业员工通过“健康工作方式”微视频拍摄制作、自主健康管理运动、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学习等方式,选拔出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填写《辽宁省“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附件2),连同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自主健康运动佐证资料等评选材料(附件5),一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辖区卫健局、总工会或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备选。各用人单位推荐员工人数不限。

(三)县区初选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县区卫健局、总工会和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对用人单位推荐的“职业健康达人”进行初步筛选,对员工拍摄制作的微视频和自主健康运动情况进行初步评分,按照推荐人选名额(附件4)择优报至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全市共20名),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截至时间10月20日。

(四)市级评选阶段(10月21日-10月25日)

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卫健局、总工会、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推荐的20名县区“职业健康达人”进行进一步筛选,选取10名进入到市级最终评选阶段,另外10名获得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优秀参与者荣誉。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最终评选比赛,10名县区“职业健康达人”将通过现场竞赛的方式,评选出最终的阜新市“职业健康达人”。现场竞赛主要分为“健康工作方式”微视频展示、职业健康知识问答、“职业健康达人”才艺展示(才艺展示为可选环节,内容不限,有才艺展示可获得适当加分,无才艺展示不得分)三个环节,并结合“自主健康管理运动”情况由职业健康工作专家进行现场综合评分,并决出最后的优胜者。具体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六、结果运用

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作为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申报健康企业建设的用人单位必须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2.各级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先进人物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

3.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4.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将对阜新市“职业健康达人”进行一定奖励,同时推荐至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视情予以通报(表扬)。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将活动作为实施健康阜新建设,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省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用人单位开展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把开展本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推进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率先行动。要与实施健康企业建设、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鼓励医护人员、教师、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公交物流从业者等职业人群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为契机,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陈进,2379011;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郭建,13514180090。

附件: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2.辽宁省“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3.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

4.各单位“职业健康达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5.评选材料说明


附件1

“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第一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身心健康,诚信友善,家庭和睦,人际关系良好。

第二章  健康素养

第四条  掌握相关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较强的健康意识,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掌握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相关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具有正确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了解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防治常识。


第三章  自主健康管理


第八条  践行健康工作方式,严格遵守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佩戴或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九条  自觉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及健康教育活动;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

第十条  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第四章  健康影响力


第十一条  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在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第十二条  拒绝违章作业;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敢于批评、检举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醒身边同事纠正不健康行为方式。

第十三条  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做法,宣传与传播作用显著。

第十四条  热心职业健康公益事业,能够带动本单位和身边劳动者践行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附件2

辽宁省“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名

性别

民族

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学历

工龄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接害因素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主要事迹及特色做法

争做职业健康达人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可另附页(标明特色亮点)

                  所在单位:           

                         (公章)           

                                月    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章)           

       月  日

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审核意见

(公章)           

        月  日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意见

 

(公章)           

       月  日

省总工会

审批意见

(公章)           

         月  日


  附件3阜新市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docx

  附件4各单位“职业健康达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5评选材料说明.docx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阜新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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