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应对旱情影响加大对贫困户关注与帮扶力度的通知

日期: 2020-09-03 浏览量:1120 来源: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字大小:

7月以来,我市遭受较为严重的旱情,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以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当年经济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脱贫攻坚面临巨大挑战。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应对旱情影响加大对贫困户关注与帮扶力度的通知》(辽脱贫发[2020]47 号)要求和 8 月 25 日市委常委会上志成书记关于摸清旱情影响底数,建立两本台账(受灾情况台账和帮扶措施台账)的指示精神,为全力做好旱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旱灾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更加精准的落实因人因户施策,确保旱灾条件下脱贫不返贫,确保高质量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因旱灾造成影响及时监测帮扶

全面摸清旱灾对贫困群众的影响,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旱灾影响情况和帮扶情况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作用,广泛普查,深入住户和田间地头细致摸排,对因旱灾造成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特殊群体重点关注,即刻点对点精准帮扶,确保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积极应对

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下沉一线积极指导镇村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帮助受灾贫困人口开展生产自救,及时补耕补种作物,发展短平快种养项目,帮助开展农业保险理赔,把灾害对贫困人口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适当安排新的岗位就近就业,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贫困人口收入骤减。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持续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确保脱贫成效。

(一)切实做好现有扶贫产业固强补弱工作。全力巩固提高现有扶贫产业生产发展水平,补齐扶贫产业发展短板,充分利用好近几年来由扶贫资金实施的、有一定资产收益成效的种养殖和光伏扶贫产业项目等形成的固定扶贫资产,进一步强化扶贫资产收益能力和效果,提高扶贫产业带贫减贫能力,切实为贫困人口提供增收保障。

(二)积极动员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各县区对部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要积极组织动员,充分发挥农事企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扶贫载体作用,通过为其提供便利的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助其增加收入。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接招聘会,为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好用工就业服务,实现精准招聘、精准培训、精准帮扶。

(三)充分利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着力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所需资金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培育抗旱减灾接续产业,帮助贫困户筹集资金开展短平快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落实分片包干责任,以县或乡镇为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能贷尽贷。

(四)有效发挥保险扶贫巩固脱贫作用。积极协调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加强与合作保险公司沟通交流,针对旱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扶贫作用,最大限度给予贫困户大田作物减产和绝收补偿,进一步降低贫困户损失。有条件的县区也可筹集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保防贫保险(防贫保),防止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收入不稳定,人均收入低,导致返贫,从源头筑起防贫保障网

(五)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五小产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近期安排我市的支持其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央补助资金,结合县区实际,积极落实短平快项目,采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种养结合、三产融合发展的思路,继续加大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五小产业引导扶持力度,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六)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有条件的镇村要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作用,通过利用村集体经济定向增设公益岗位、精准救助特殊困难群众等方式,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重点帮扶,增加贫困户收入。

(七)强化低保兜底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原则,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能力,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

(八)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救助。广泛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单位、集团帮村单位、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和涉农企业主动参与抗旱救助,通过社会力量,切实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减少贫困户旱灾带来的损失。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旱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属地责任,制定并及时启动抗旱应对预案,要一户一策精准扶持,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贫困人口收入骤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底全部脱贫,如期完成年底脱贫攻坚任务。

(二)建立旱情影响和帮扶措施台账。为全面摸清旱灾对贫困群众的影响,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旱灾影响情况和帮扶情况监测工作,按照市委常委会工作安排部署,请各县区立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旱灾影响情况进行深入住户和田间地头摸排,全力做到因人困户精准施策,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并认真填报《阜新市 2020 年度脱贫攻坚旱灾影响及帮扶措施统计表(户表)》、《阜新市 2020 年度脱贫攻坚旱灾影响及帮扶措施汇总表(镇表)》、《阜新市 2020 年度脱贫攻坚旱灾影响及帮扶措施汇总表(县表)》,《汇总表》要以县区和乡镇为单位梳理汇总并经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确认同意后,于 9月 10 日前将电子版报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结合县区报送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旱情影响和采取帮扶措施情况,对相关县区、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有效帮扶,年底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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