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07 浏览量:73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8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辽宁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阜期间,市领导胡涛、马原、付志宏会见了执法检查组。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现场、市中医医院、辽宁省蒙医医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镇中心卫生院,重点从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部分医疗单位和中医药企业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报告。与会人员针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完善法治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关键路径,是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发展模式、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推进“一法一条例”实施的时代价值,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将法律责任转化为行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分类施策破解难题,对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属于制度落实层面的,要加强督导检查;属于制度规定设计层面的,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反馈,推动制度规定修改。市、县两级人大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紧盯法律法规执行薄弱环节,持续推动配套政策建立、完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为建设中医药强省、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克宇、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汤方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孙文东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副市长蒋美华陪同检查,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医院及中医药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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