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

【访谈对象】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金
【访谈时间】 2025-05-21
【问答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年是我省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决战决胜”这一主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金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崔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先和我们的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崔局长: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年初,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到要持续保障改善民生。请问,崔局长人社局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呢?

崔局长:市人社局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重点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政策内容:我市对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青年就业见习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主持人:崔局长,关于申报单位成为就业见习单位的资质认定,需要满足哪些准入条件?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规范要求 

崔局长: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要先认定为见习单位后才能开展见习工作。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要有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安全风险较低。

2.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主持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哪些人员呢?有哪些具体要求吗?

崔局长: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自毕业证所注日期起至签订《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之日期间没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且《就业创业证》中未登记过就业和灵活就业的人员,非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须进行失业登记。

1624岁失业青年指自身份证所注出生日期起,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且《就业创业证》中登记失业的人员。

主持人:通过崔局长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就业见习的相关政策,我们注意到人社局在扶持创业方面也有重要举措。能否请崔局长重点介绍一下,我们在优化创业服务供给方面出台了哪些创新性支持措施

崔局长:在强化创业服务供给方面,我们将重点落实好创业场地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给予创业场地补贴。

支持对象包括: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人须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外租赁场地创业。

2.申报人须为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在阜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创业实体已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报补贴时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申报人必须具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有关证件,且所有申报的资料必须与工商档案一致。

补贴标准:

创业场地补贴实行先交后补,补贴标准为每年100元/平方米,创业场地补贴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月给予,补贴金额上限为1万元/年、下限为3000元/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主持人:感谢崔局长的权威解读!通过今天的深入交流,我们不仅全面了解了青年就业见习政策的实施细则,也清晰掌握了创业扶持政策的创新亮点。相信这些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必将为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注入强劲动能。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想要了解更多政务资讯请您持续关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