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8 浏览量:115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4月14日,丹东市正式发布《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梳理提炼了近年来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
《条例》于去年11月28日由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今年3月2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计9章72条,从7个方面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以及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条例》明确,养老机构应当与收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按照养老服务合同约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集中食宿、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文体娱乐等服务……不得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接受政府、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依法依规处置,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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