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2-18 浏览量:24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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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阜新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中共阜新市委规定的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属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7.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8.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2.阜新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06.1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1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06.1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63.13万元;

2.项目支出43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43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37.72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市国资委新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调入人员2人,新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派驻5人,收入支出均有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国资委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5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取暖费9.7万元,差旅费6万元,工会经费4.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国资委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34.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34.69%),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34.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压缩。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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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国资委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国资委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4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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