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10 浏览量:153 来源: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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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
第一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舆论引导、信访维权接待、帮扶援助、志愿服务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了解退役军人舆情等工作。
(三)负责为双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四)负责现役和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纪念活动、军人公墓建立的服务工作。
(五)负责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审核、使用场景拓展等工作。
(六)负责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七)负责市本级烈士陵园的保护、烈士事迹编纂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实施和就业推荐等工作。
(九)协助开展适应性培训、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逐月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等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招聘等有关活动。
(十)协助转业军官、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无军籍职工、企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4级伤残退役士兵等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工作。
(十二)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三)负责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的精神和物质生活。
(十四)承担过往部队饮食服务、军代处布置的供应保障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驻军军粮的购销计划制定、筹措、储备供应、补贴款结算和划拨及居民应急成品粮储备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为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并接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领导。
(十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综合部、双拥优抚部、就业创业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部)、军用饮食供应部、军粮供应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市光荣院。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933.2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3.2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933.2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53.19万元;
2.项目支出1280.0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1280.0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297.5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0.5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4.13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4.13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8.6%),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1280.0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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