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31 浏览量:90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直接影响着全省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总体布局,推动全省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为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指导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24 项具体推进落实措施,重点解决人的问题和机制的问题。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在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其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我省将通过加强法治培训,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纠正和防止仅靠行政命令等方式进行管理的现象,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建立符合职权特点和工作实际的职责清单。同时,在组织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一定数量法学及相关专业招考职位。
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推动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我省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建立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推行“内设机构+司法所+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决策辅助模式。
以法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质效。我省还将着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建强用好,深化“四所一庭”协调联动,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力量,让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更直接、更实在地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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