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中国 — 东盟新兴产业国际合作不断推进

日期: 2025-08-21 浏览量:69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这为发展中国家在工业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中国与东盟分别作为全球第二大和第五大经济体,双方努力推进全方位合作,特别是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合作,这成为维护区域繁荣稳定的关键,为全球经济复苏提供了新动能,对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基础加深

中国—东盟贸易依存度呈增长趋势,双边经贸关系韧性强。中国和东盟互为重要贸易伙伴,近年来双边贸易关系不断深化,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额由2017年的5154.48亿美元增加到2024年的9823.4亿美元,中国连续多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连续多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

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经贸关系日益加深。东盟10国中,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与中国贸易额位居前列。2024年,越南、马来西亚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46.3%,印尼与中国贸易增速高达58.6%,在中国所有主要贸易伙伴中最高,印尼也超过新加坡成为中国在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国,其他多数东盟国家与中国贸易也保持正增长。

中国—东盟现有贸易产品呈互补结构。从目前东盟各国新兴产业统计数据看,无法准确析出汽车、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细分数据,但从中国与东盟(包括新兴产业领域)的部分商品贸易数据,利用贸易数据HS6位税号测算双边的产业竞争性和互补性,可以把产品分为互补产品、差异化产品、竞争产品三类。总体上看,经过多年发展,中国—东盟基本形成了相互合作和竞争、合作大于竞争的产业格局。从目前的商品结构和门类分析看,在现有基础上,将有利于中国—东盟推进新兴产业合作发展。一方面,中国对东盟出口较大、东盟对中国形成进口依赖的产品,主要包括家居、机械、电子等产品,这些产品由于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东盟尚不具备完全的承接产业转移能力,目前仍处于以贸易为主、少量转移的状态。另一方面,中国自东盟进口较大、进口依赖度较高的产品,主要包括高端检测设备、集成电路等跨国公司在东盟布局生产的产品,以及东盟具有资源优势的天然橡胶、纸浆、金属矿产等产品。

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前景广阔

自建交以来,中国和东盟产业合作已成为亚太地区最富内涵和最具成效的多边合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与东盟合作正全面开启新阶段,通过5G、6G、电子信息、光伏产业、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合作,持续拓展中国与东盟合作空间。

中国—东盟新兴产业合作优势互补。1991年,中国和东盟正式开启对话,30年多来,中国和东盟合作从对话关系—磋商伙伴—全面对话伙伴—战略伙伴到全面战略伙伴不断升级。2020年12月,RCEP成功签署,标志着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逐步落地,为中国—东盟打造更高水平的战略伙伴关系提供助力。中国—东盟国家之间经济结构高度互补、深度融合,区域内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齐全,资源禀赋和产业禀赋丰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全球经济重心东移的机遇推动下,中国和东盟国家纷纷步入经济发展新阶段,加快布局新兴产业,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制高点。东盟成员国多数国家处于由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高技术产业转型阶段,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具体来看,中国在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等方面领跑全球,泰国、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尼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老挝、越南、柬埔寨和缅甸的劳动力要素充足,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和新加坡的石油化工产业、机械制造业等传统重工业部门具有比较优势;而电子信息产业本就是新加坡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的技术创新能力也具有领先优势。

东盟地区为中国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特别是RCEP签署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为中国—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带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中国拓展与东盟国家的新兴产业合作带来全新机遇。以光伏产业为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光伏产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东盟国家廉价清洁电力消费需求旺盛,增长空间巨大,也为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东盟地区日照充足,光照资源丰富,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具有先天优势。未来在RCEP框架下,通过中国与东盟区域的关税减免、消除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产业分工与协作,将大幅降低光伏产业链的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劳作和产品发电效率。

中国新兴产业在东盟地区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中国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对外开放步伐持续加快,中国与东盟之间通过深化新兴产业合作激发新动能,成为双方合作的新增长点,也为东盟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中国对东盟地区投资“量质齐升”。2024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值达到6.99万亿元,增长9.0%,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5.9%。从流向的主要国家看,新加坡位居首位,且主要投向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其次为印度尼西亚,主要投向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越南位列第三,主要投向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境外经贸合作区日益成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生动实践。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中国境外合作区约三分之一位于东盟国家。中国企业将产业园区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带到东盟地区,并在当地生根发芽,促进了东盟地区由依赖外部投资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型;共建经贸合作区,带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助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了当地工业化进程,从而对东盟国家的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拉动作用。

中国—东盟新兴产业发展的梯度互补性得到充分释放,中国与大部分东盟国家在经济水平和产业结构上形成了很好的梯度优势。近年来,中国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同时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丧失,使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跨境产业合作上的互补性更加凸显。部分中国国内产业,尤其是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逐渐向拥有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的东盟国家转移。在世界市场环境低迷的情况下,中国—东盟的产业合作依然具有较强韧性。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之下,中国和东盟应继续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在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进行深入合作,通过中国企业和东盟国家企业由点到线及面的合作,进而建立国家间和地区间优势互补的产业链条,切实提高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当前,东盟地区成为大国博弈“利益交汇点”,美国、欧盟等西方主要经济体纷纷向其抛出“橄榄枝”。其中,美国在《2022年东盟—美国特别峰会联合愿景声明》中承诺,将在第十届东盟—美国峰会上与东盟建立有意义、实质性和互惠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较当前战略伙伴关系更加深化。欧盟也在2021年9月发布的《欧盟印太合作战略》中强调推进与东盟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希望与东盟整体达成区域贸易协定,推动供应链合作多元化。

现阶段,中国—东盟仍互为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中国—东盟在新兴产业领域仍然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远高于欧盟、美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总额,且差距呈现出逐年加大的趋势。2024年,对东盟地区投资增长较快,较上年增长12.6%,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从行业看,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2022年,RCEP在中国和东盟7国等成员国中正式生效。RCEP协定作为中国对外签署的经济体量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涵盖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服务投资开放等广泛领域,将推动亚太区域加强产业链协作,优化供应链布局,促进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在RCEP框架下,中国和东盟在分享超大规模市场、进一步发挥互补优势、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方面等具有更广泛的共同利益,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前景也更加广阔。

RCEP框架下,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新兴产业国际合作

强化技术动态跟踪,做好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预判。一方面,围绕东盟新兴产业领域的前沿动态,集中优势资源,委托专业智库长期跟踪研究,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辅助决策作用,建立相关行业数据库,包括上下游产业链拆解、产业投融资分析、竞品分析,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出版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举办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另一方面,委托专业团队建立新兴产业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处置体系,做好对新一代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的风险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工作,深入挖掘风险信号,及时分析、评估风险等级,及时掌握产业链供应链运行情况和苗头性风险,有针对性地进行协调解决。

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提升国际合作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一带一路”与《东盟互联互通2025》对接,推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东盟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加强通信互联互通合作。强化同《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对接,加强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经济全产业链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深化同《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对接,投资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5G网络、陆海光缆、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子支付、远程医疗、数字金融、智能物流等民生项目的技术支持。发挥中泰东盟创新港的作用,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立双边技术转移合作机制,集聚中科院科研人才及技术成果资源,为入驻创新港的团队、企业提供技术供需、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专业人才培育等多种技术转移服务,助推中国先进适用技术走向东盟。

把握历史机遇,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和产业链全球布局,支持同东盟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积极研究规避西方打着支持能源转型的口号,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在东盟发展的打压,与东盟共同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企业组团“走出去”,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支持大型央企、国企承担基建项目。搭建中小企业平台,分享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佳实践和经验,开展能力建设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打造“组合拳”,构建共赢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更深层次嵌合。打造联通全球、面向东盟、服务国内市场的物流干线和节点网络。支持东盟国家参与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推动更加高效更具韧性的区域互联互通,对接好云南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等建设。坚持高端引领、“链主”带动、协同发展,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产业链,促进同东盟上下游合作,组织重要活动,促成项目落地。

加强人才培养、技术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互联互通。一方面,实施“中国东盟人力资源质量提升计划”,助力东盟新兴产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实施“中国东盟数字人才培养计划”,为东盟国家培训数字人才。提升创新创业平台能级部分,聚焦新一代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融合,全面提高人才的承载力,做强人才作用发挥新平台。另一方面,促进同东盟标准化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对接,不断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合作机制。深化与东盟国家新兴产业领域的标准化合作,支撑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和升级。建设知识产权合作体制,推动同东盟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合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合作配套机制。以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和数字金融体系建设,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推动面向东盟的数字化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建设。完善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推动中国—东盟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东盟跨境征信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二期的作用,投资新一代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的重大合作项目。推动各国政府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推动中国—东盟资源要素交易服务,组织搭建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为双方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提供包含法律、咨询、会计、翻译、物流、保险等领域在内的第三方服务。

加强宣传推广,促进产业合作。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功能,有效衔接RCEP落地生效。发挥中国—东盟新兴产业论坛的平台作用,围绕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展示全球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中国新兴产业发展成果,以及新兴产业领域新趋势和新技术等。设立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围绕新兴产业设立议题,吸引国际学术组织、创新机构和跨国公司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等科技交流活动,举办高端专业论坛。举办“东盟伙伴”媒体合作论坛,围绕新兴产业主题展开对话,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媒体开展更多维度、更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共同广泛传播全人类共同价值,深化交流互鉴,拓展合作空间,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强大的文化与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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