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12 浏览量:446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自然恢复法》由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提出,并在2023年11月达成临时协议。2024年6月17日,欧盟理事会首次正式通过了关于自然恢复的条例《自然恢复法》,并于2024年8月18日正式生效。该条例是欧盟首个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有关的综合法律,也是实现欧洲绿色协议和欧盟生物多样性战略的关键要素。
《自然恢复法》旨在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欧盟层面的总体目标是,在2030年前成员国应采取措施恢复其1/5的陆地和海洋的自然环境。到2050年,所有需要恢复的生态系统都应采取此类措施。每个欧盟成员国将制定本国的恢复计划,制定恢复需求和措施,以履行义务并实现适合本国国情的法律目标。
《自然恢复法》涉及六个方面,包括:
1.恢复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
2030年欧盟将恢复至少30%的栖息地,2040年至少达到60%,2050年至少达到90%。栖息地包括陆地、海洋、淡水生态系统等;
2.授粉
2030年欧盟将扭转授粉媒介减少的情况,并增加这些种群的数量。授粉媒介包括蝴蝶、蜜蜂、飞蛾等;
3.农业生态系统
2030年欧盟将恢复30%的干涸泥炭地,2050年将恢复50%。此外欧盟将提高矿物土壤的碳储量,并增加农业用地的高多样性景观特征;
4.市区
2030年欧盟计划维持城市绿地总量不变,并增加城市、城镇和郊区的树木覆盖率;
5.河流和洪泛区
2030年欧盟境内自由流动的河流数量将达到25000千米,以便改善水域状况,确保河流网络的连续性;
6.森林
2030年欧盟将新种植30亿颗树,并定期监控枯木数量和鸟类数量,以便加强森林的生物多样性。
《自然恢复法》是欧盟环境和气候政策的关键。通过从法律上强制要求恢复生态系统,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双重危机方面迈出了大胆的一步。该法对气候减缓和适应的关注,凸显了大自然在实现欧盟长期气候目标中的关键作用。该条例的生效将帮助欧盟及其成员国履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承诺。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