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依法兴旅 全面加强依法治旅

日期: 2024-05-13 浏览量:399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辽宁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海棠山风景区,详细检查我市旅游生态资源、特色景观、发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反馈。
  执法检查组指出,旅游业是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被誉为“永远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国家、省旅游业发展政策,主动融入“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旅游发展格局,不断推进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培育、产业融合等工作快速发展,我市旅游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就进一步依法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持续推进依法兴旅、全面加强依法治旅,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找准产业定位,深刻认识旅游业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要突出文化品牌建设,结合阜新历史传承、工业遗产、民俗文化,进一步挖掘、整理、整合旅游资源,精准宣传阜新深厚的文化底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要推动旅游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工作不断走向深入;要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管护,着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旅游工作的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继续开展跟踪监督,坚决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依法保障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委员参加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邱区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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