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2 浏览量:333 来源: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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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2.贯彻落实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4.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5.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7.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市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9.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与蒙东地区的合作工作。
10.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13.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本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本市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5.研究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全市铁路发展规划,协助国家、省市重点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积极推进地方企业、厂矿废弃铁路专用线的开发管理工作,完善高铁间联络线的规划与建设成网工作。
16.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阜新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阜新的资金投入;拟定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17.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市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根据需要提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一、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二、对已列入市级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涉及其他地区、需要全市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需要实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外资项目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下放投资审批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提高效率。三、根据国家、省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明确的范围、程序、标准和时限,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依法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
(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一、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二、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生态补偿机制和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等职责。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履行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职责。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有关部门在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市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对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市级专项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有关部门须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
(3)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4)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一、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二、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5)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6)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7)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8)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县区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及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9)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拟定投资计划,纳入财政预算。
(10)与市储备粮管理公司的职责分工。市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承储的省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对其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市储备粮管理公司承储的在阜新区域内的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11)关于推进阜新地区生态建设沉陷治理的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政策研究,采煤沉陷综合治理试点申报工作及实施方案论证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争取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同县区做好沉陷区地质勘测,项目规划上报和实施工作。住建委组织实施沉陷区搬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二、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阜新市产业转型振兴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653.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70.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0.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2%。主要是税务局个税返还手续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3.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018%。主要是项目和基本支出等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68.75万元,降低28.67%,主要原因:一是因压减经常性支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上年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减少1911.26元。
(二)支出总计3576.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62.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4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12万元。
2.项目支出413.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57%。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项目前期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前期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96.3万元,降低28.08%,主要原因:一是因压减经常性支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二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与2021年项目支出相比减少2258.93万元,降低84.52%。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7.7万元。
主要是项目和基本支出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2.45万元,降低48.25%,主要原因:加强资金管理和执行进度,降低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6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19万元,项目支出405.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55.64万元,降低27.54%,主要原因一是因压减经常性支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二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3.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2%,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无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7.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0.91万元,占7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13万元,占14.41%;农林水支出8.59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214.18万元,占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56万元,占3.44%;其他支出47万元,占1.3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0.9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17.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行经费增加,在执行中追加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3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16.62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事业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转入320名高学历人才。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中心承担新调入人员的体检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5.6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1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4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费用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4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取暖费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5.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1.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44.86万元,主要是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属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2.17万元,主要是因公伤残人员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国家文件政策调整因公伤残人员补助,费用增加,在执行中追加资金。
3.农林水支出8.59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8.5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214.1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4.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增加,在执行中追加资金。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56万元,具体包括: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78.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43.9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6.其他支出47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4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属于本年新增,在执行中下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因此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因此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4.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以及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76.62万元,降低36.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压减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产业转型振兴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7.3分。
组织对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辽宁省阜新市产业转型振兴服务中心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69.37万元,自评平均分98.87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阜新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奖补资金”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虽然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推进不达预期,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但仍初步完成了既定任务,保证了预算的执行。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阜新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奖补资金”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发利用天然气,增加能源供应。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推进不达预期,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经与财政沟通,结转至下一年使用。
(2)“阜新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补激励政策。对工作成效突出、基础管理工作扎实,贷款管理工作尽职、推荐贷款回收率达95%以上等相关部门实施奖补;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开展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培训、政策宣传,更加推动了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的投放力度。2022年实现了全年投放4027笔,6.05亿元。为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个体工商户就业创业提供坚实保障。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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