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3-09-15 浏览量:17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双千双百”目标,阜新市文旅广电局牵头起草《阜新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本《方案》尽快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9月27日前通过留言或纸质方式邮寄反馈意见建议。

  1. 通讯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产业开发科,邮政编码:123000,信封上注明“阜新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2.电子邮箱:fxswlgdj@126.com

  (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5日





《阜新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精神,完成阜新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推进阜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和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引擎,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郝鹏书记在省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锚定《辽宁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阜新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在强化顶层设计、拓宽发展举措,推进文旅融合、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文旅产业要素、提升文旅服务丰富度,全面激活文旅市场、提高文旅品牌影响力,加速激发活力、壮大市场主体,推进环境改善、优化产业生态等方面下功夫,推进阜新文化旅游由观光模式向旅居度假模式转变,打造北方知名的生态旅居、康养旅居目的地,拉动投资,扩大就业,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和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引擎。

  (二)发展目标。以2022年为基点,到2025年,力争全市文旅产业项目投资额和旅游总收入实现双倍增、接待游客人次增长2倍、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将阜新打造成北方知名的生态旅居目的地、康养旅居目的地、玛瑙文创产品研发地和集散地。

  1、打造北方知名的生态旅居目的地。以彰武县为核心,将德力格尔草原风景区、巨龙湖风景区、白砂湾漂流景区、章古台沙地国家森林公园、彰武治沙精神干部学校、彰武“沙泉鱼宴”品牌有机整合,打造北方知名的生态旅居目的地。

  2、打造北方知名的康养旅居目的地。以阜新县为核心,将宝地温泉康养度假区、海棠山风景区、瑞应寺风景区、乌兰木图山风景区、阿尔善温泉旅游度假区、区域内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有机整合,打造北方知名的康养旅居目的地。

  3、打造玛瑙文创产品研发地和集散地。发挥我市“世界玛瑙之都”品牌优势,整合十家子玛瑙小镇等特色资源,完善旅游功能,设计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2025年全市玛瑙业产值突破25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拓宽发展举措

  1、成立阜新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文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拿出更多政策举措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各县区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本县区文旅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2、出台扶持文旅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旅游品牌创建等方面扶持政策,重点是游客中心、旅游标识、生态停车场、观光步道、旅游厕所等方面;研究制定“引客入阜”相关奖励办法,建立“引客入阜”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

  3、探索成立阜新市文旅集团。建立国有独资企业阜新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资产优化配置和保护利用职能,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推动国有文旅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开发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

  4、加速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探索完善有利于院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明确院团功能定位,完善资金保障、艺术创作、生产、演出及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激发我市国有文艺院团创新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二)推进文旅融合,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探索文旅深度融合有效途径。推进精品旅游演艺进景区常态化,重点打造《圣水亲•蒙乡情》演艺进景区项目,通过在景区向游客和市民展示蒙古剧、蒙古族歌舞等艺术内容,丰富景区业态,提升景区吸引力。探讨“非遗+文创”“非遗+直播”“非遗+养生”“非遗+旅游演艺”等新模式,每年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20场,将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特色文创产品。到2025年建设完成阜新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每年文化惠民演出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2、推动“生态+文旅”融合发展。将德力格尔草原风景区、巨龙湖风景区、白砂湾漂流景区、章古台沙地国家森林公园、彰武治沙精神干部学校、彰武“沙泉鱼宴”品牌有机整合,发展绿色经济、康养经济、夜间经济、研学经济,让“彰武模式”成为践行绿色中国梦的示范典型。到2025年,彰武草原旅游区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国家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白砂湾特色主题漂流、懿州古道沉浸式体验、大黑山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完成,成为北方知名的生态旅居目的地。(责任单位:彰武县政府、市文旅广电局)

  3、推动“康养+文旅”融合发展。将宝地温泉康养度假区、海棠山风景区、瑞应寺风景区、乌兰木图山风景区、阿尔善温泉旅游度假区、区域内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有机整合,以大健康产业为牵动,将文化修心、温泉养生、蒙医蒙药、健康养护、健康管理、休闲度假有机融合,打造知名温泉康养度假品牌。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基地、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基地的创建工作。2025年在打造知名温泉康养度假品牌、建设辽宁省温泉博物馆、开发温泉衍生系列产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阜新县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4、推动“玛瑙+文旅”融合发展。指导十家子玛瑙小镇按照旅游市场需求整合镇域资源,以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消费场景,完善旅游功能,营造游客参与、互动场景。指导玛瑙企业与文创企业、旅游企业合作,设计、开发一批“颜值高、韵味浓、特色足”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重点开发旅游纪念品、娱乐艺术衍生品、生活美学产品等。2025年力争在玛瑙文创产品研发及生产方面取得突破,人工智能雕刻工艺得到推广,使阜新成为玛瑙文创产品研发地和集散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

  5、推动“农业+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乡村旅游重点村完善游客中心、旅游标识、生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提高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指导农户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特色民宿,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指导农户将农副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打造辨识度高、满意度好、独具地方特色的阜新农旅商品品牌。挖掘城镇、乡村气候及生态资源创建“特色气候小镇”。到2025年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4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6、推进“工业+文旅”融合发展。依托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蒸汽机车观光线等打造世界级工业遗产旅游项目,近期启动国家矿山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开发工作,编制《国家矿山历史文化主题公园总体规划》。推进排山楼黄金小镇项目,打造集旅游观光、工业研学、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商务会议为一体的文旅综合体。培育三沟酒业整合资源,打造强品牌、强IP、强体验的工业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阜新县政府、太平区政府)

  7、推进“体育+文旅”融合发展。推进黄家沟旅游度假区将冰雪运动与旅游完美融合,打造有品位、有温度的“冰雪+工业风”体验产品。在百年国际赛道城、赛道城军事体验主题公园等打造全场景、沉浸式“赛事+旅游”体验产品。德力格尔草原风景区、巨龙湖风景区、白砂湾漂流景区等新景区发挥后发优势,整合优质资源,融入现代科技手段,打造集夜间沉浸式体验、民俗文化展示、冰雪休闲娱乐于一体“冰雪+民俗”体验产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彰武县政府、细河区政府、新邱区政府)

  8、推进“交通+文旅”融合发展。促进与沈阳都市圈、京津冀城市群等区域交流合作,发挥大城市的集聚、带动作用,助力阜新市文化旅游业发展。2023年推进阜新县、彰武县政府与辽宁虎跃集团、省自驾游协会签署旅游直通合作协议,形成市场合作机制;2025年全面形成“贯通全域、衔接顺畅、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质”的旅游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文旅广电局)

  9、推动“智慧+文旅”融合发展。建设全域智慧旅游平台,打造集“一部手机游阜新”小程序、文旅全景监管平台、旅游大数据分析平台、行业运营数据监测平台等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重点文物开展数字化采集工作,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文旅行业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打造集旅游政务信息收集、涉旅行业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电子商务、行政监管、行业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营商局、市科技局)

  (三)完善文旅产业要素,提升文旅服务丰富度

  1、叫响“阜味”美食品牌。开展阜新市餐饮“老字号”、“阜新特色美食”评选活动,叫响蒙古贞蒙餐、彰武沙泉鱼宴、阜新养生粗粮等特色美食品牌,纳入旅游推广活动和旅游线路。制定阜新市旅游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对餐饮特色、游客满意度、服装配饰、主题装饰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

  2、提升“阜宿”服务品牌。通过政策引导、招商推介等方式,实施一批老旧酒店改(扩) 建,提升酒店品质和服务功能,提高全市住宿承载能力。引导企业利用闲置资源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野奢帐篷营地、乡村精品民宿、温泉康养度假酒店、生态庄园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适合不同游客需求的住宿服务产品。开展“阜新十大精品民宿”评选。强化行业自律和市场治理,提高旅游住宿行业的服务品质和文化品位,提升住宿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广电局)

  3、升级“阜行”品质。加大旅游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推进交通项目与旅游产业布局有效衔接,逐步完善景区(点)、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通达性。推进建设一批景观路,升级适应自驾游附属设施。完善市域交通标识系统,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重要旅游交通沿线进行勘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布局、科学连线、形成网络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更新旅游交通指示牌,增强阜新旅游的可进入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文旅广电局)

  4、打造“阜游”特色品牌。开发一批富有创意和时代感的文旅产品,如生态旅居、康养旅居、玛瑙购物、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等,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不同兴趣爱好的游客的需求。推进全市A级旅游景区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开发建设一批集休闲、购物、娱乐、体验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到2025年,新增国家A级景区2家。(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5、塑造“阜礼”文化品牌。提高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水平,将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和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工业产品、非遗产品开发为系列文创伴手礼;统一印制“阜新礼物”伴手礼盒,在重点旅游景区建立旅游购物街或专柜,销售阜新土特产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旅游日用品。(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

  6、开发“阜娱”消费品牌。相关部门、各县区要创新文旅业态,积极培育特色演艺项目,打造具有阜新特色的沉浸式文娱体验新场景;积极培育业态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多元化消费场景的夜间经济休闲街区,满足广大市民及外来人员夜间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旅游休闲街区,注重产业植入,形成文旅与居住、商业、体育、创意产业等融为一体的城市新地标和文化名片。(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全面激活文旅市场,提高文旅品牌影响力

  1、打造阜新文旅标识。提升“厚道阜新”整体形象、“快慢由你 悠游阜新”阜新文旅宣传口号的影响力,将其融入主要城市建筑、各类城市基础设施、主要交通节点、文旅节庆活动、重要地工产品包装设计中,融入到“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形成统一的阜新文旅视觉识别系统,增强品牌认同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打造阜新文旅IP。依托我市历史人物、民俗风情、地域文化等,设计开发年轻化、个性化、社交化、情感化、潮流化、系统化的阜新文旅IP,以此为基础开展授权、内容创造、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产业链运营等一系列运营活动。引进和合作一批知名影视IP、动漫IP、游戏IP等,通过投资、授权、联名等方式,进入主题公园、景区、酒店、演艺等文旅行业,为阜新文旅发展注入新活力。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手段,拓展阜新文旅IP的传播渠道和受众范围,提升文旅IP的知晓度和赞誉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3、打造阜新精品线路。规划设计一批精品文旅线路,重点推出绿色生态游、淘宝购物游、温泉康养游、历史文化游、工业遗迹游、红色研学游、民族风情游、避暑露营游、嬉冰戏水游、登高探秘游、盛宴美食游、烟火夜市游、民宿静心游13条精品旅游线路。优化布局和结构,编制工业体验、文明寻根一日游,红色研学、古驿沉浸二日游,阜味寻踪、运动康养三日游等覆盖不同需求的新型线路。(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4、深化合作空间。与都市圈城市在旅游线路互联、文旅节会互动、营销推广互宣共谋等方面开展合作,开展市民互动游,共同推出主题旅游线路、特色旅游活动;对接京津冀辽西文化旅游先行区,与锦州、朝阳、葫芦岛等城市面向京津冀城市群共同推出精品旅游线路,承接京津冀城市群快速增长的旅游休闲度假需求,打造环京津冀新兴度假目的地;强化与内蒙、吉林等文化旅游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区域性文旅联动发展机制;加强与辽宁虎跃集团、辽宁康辉旅行社、省自驾游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开发生态研学、红色研学、亲子游等线路课程。(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5、以系列文旅节庆活动引爆市场。做大阜新玛瑙文化旅游节、蒙古贞非遗文化旅游节、漠上草原旅游节、宝地温泉节、黄家沟冰雪节等省、市级文旅融合型节庆活动;支持县区、文旅企业举办春季“梨山读画—登山赏花季”、夏季“亮相阜新—纳凉避暑自驾行”、秋季“来阜有你—民俗文化采摘季”、冬季“嬉冰雪·泡温泉·年味阜新美食季”等系列文旅节庆活动。每年举办各级文旅节庆活动10个以上,到2025年形成五大市级文旅融合型节庆品牌IP。把文艺表演、非遗展演、文创产品展销、汽摩巡游等引爆项目融入各类节庆活动,形成产业叠加放大效应。(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6、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融合新媒体、自媒体等资源,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流量优势,开展矩阵式宣传推广,扩大阜新城市知名度。在机场、高铁站、客运站等重要场所播放阜新旅游宣传片、投放旅游宣传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等。在城市出入口、主干道依托现有擎天柱广告牌设立文旅宣传标识标牌,全面塑造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交通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五)加速激发活力,壮大市场主体

  1、培育龙头企业。鼓励民间资本依法采取多种形式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资源;支持民间资本组建专业化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企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旅行社等旅行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大型企业集团从事旅游项目开发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到重要客源地投资旅游或设立分支机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谋划包装一批牵动能力强、产业融合度高的“+文旅”重点项目,纳入全市文旅产业开发、招商引资的大盘子。各县区要根据各自的区域优势和资源禀赋,策划一批有区域代表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文旅标杆项目。由发改部门牵头,文旅部门指导各县区依托自身优势资源,策划包装一批文旅产业项目,建立全市文旅产业重大项目库,形成市、县两级文旅项目库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文化和旅游类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用地、资金、审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2、做强中小微企业。依法保护中小微文旅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着力解决企业发展关键问题,发改、财政、市场、营商、人社等部门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复苏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专精特中小旅游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推动传统景区应用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创新游览模式和旅游体验,探索利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文化旅游消费电子券”;推动旅游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发生态旅居、康养旅居、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自行车旅游、温泉旅游、冰雪旅游、研学旅游、旅游购物等旅游产品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文旅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动漫企业认定等;推动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创新,鼓励通过依法授予经营权引导社会资本,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进行商业经营和公共服务配套综合开发,以及对传统国有景区进行改造升级,全方位提升阜新旅游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3、落实文旅用地政策。将文旅产业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等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鼓励利用除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闲置土地开发文旅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适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文旅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文旅企业。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提供符合国家支持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旅游集散体系建设、文化旅游休闲服务设施建设的,按规定可享受在五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4、健全财政金融政策体系。统筹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支持公共旅游形象推广宣传、国家和省级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市场拓展等。鼓励和支持发改、交通、农业农村、林草、水利、住建、文化、环保、体育等专项资金,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向文旅产业项目倾斜。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领域金融支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争取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支持,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文旅小微企业,积极给予贴息贷款政策扶持。支持文旅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开办小额旅游消费贷款业务,积极扩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阜新银保监分局等,各县区政府)

  5、创新人才成长扶持政策。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旅游人才引进。联合辽宁大学、大连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建立文旅产业研究机构,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创新型、示范性、订单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项目,建设一批文旅“双创”基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

  (六)推进环境改善,优化产业生态

  1、优化文旅市场环境。统筹全市文旅市场的监管和执法,规范文旅市场的秩序和行为,打击文旅市场的违法违规现象。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包车、旅行社责任保险及质量保证金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涉养老诈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文化旅游市场巡查检查。推进文旅市场监管模式创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包容审慎监管文化市场的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文旅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诚信经营和守信激励。(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2、优化文旅服务环境。加快完善文旅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旅区域的通达性和可达性。结合“城市更新”加强对景区、酒店、餐饮、购物等重点领域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文旅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和标准化程度。提升标准化水平,按照《辽宁省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相关标准,规范文旅服务流程和行为,提高文旅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阜新全域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重点围绕游客的智能服务和政府的智能管理两条主线进行规划建设,构建全方位、全时段、全链条的智慧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优化文旅安全环境。加强风险管控,制定完善文旅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文旅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文旅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提升文旅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火灾防控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抓好文旅行业防汛安全,强化文旅节庆活动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强化党建赋能,发挥文化和旅游领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合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目标、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二)夯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为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第一责任人,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加强研判,科学决策,及时研究和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组成工作专班按照本方案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每季度和每月,明确各阶段目标、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各成员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区、各行业部门承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按计划完成。市纪委监委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优良作风保障文旅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市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文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为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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