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 丹东市落实失业保险政策为企业减负3200万元

日期: 2022-09-23 浏览量:39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市人社局牵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丹东市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通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吸纳和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共为全市9546户企业减少运营成本3200万元。

  一是落实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丹东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全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153家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62.19万,惠及企业职工7663人。

  二是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核查筛选,丹东市通过系统生成3409户符合稳岗补贴“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目前已完成市级业务和财务审核,正在陆续发放补贴资金。目前已向3096户企业,发放资金共计3505.02万元,稳定岗位83663个。与此同时,各区正在稳步推进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

  三是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进一步拓宽政策受益面,在2022年12月31日前,阶段性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截至目前,已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3人,共计25000元。

  四是落实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为39237人次发放失业待遇6019.22万元。

  五是延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延长2021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并继续受理2022年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全市累计为3360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27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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