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11 浏览量:31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戈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加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数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已编制《阜新市充电桩专项规划》,对各县区按照我市《阜新市充电桩专项规划》提出编制要求。
二、我局将结合《阜新玉龙新城概念性城市设计》规划,对阜新市玉龙新城区域进行新能源充电桩整体规划
三、在今后的住宅小区审批规划中,我局将按照已编制的《阜新市充电桩专项规划》要求,在规划控制条件中,限定执行《阜新市充电桩专项规划》,要求必须设置相应新能源充电桩。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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