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16 浏览量:605 来源:辽宁省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曹红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有这份帮咱的心,我就觉得心里挺热乎。”6月15日13时,一辆车牌号为辽AM8171的货车停在辽宁高速公路古城子服务区加油站。司机张立国一边用刚刚领到的优惠券加油,一边表达着心意。
他的感慨,源于我省交通部门6月15日启动的一项优惠活动。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的纾困解难力度,提升高速公路在我省道路货运领域的服务支撑能力及效率优势,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确保交通“大动脉”“微循环”畅通。作为政策有效落地的实践之一,6月15日零时,我省正式开始对辽宁籍ETC货车派发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其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和服务区加油费用。据辽宁交投集团高速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活动将使全省近5.6万户货运企业受益,近百万台货运车辆得到优惠。
据了解,活动将持续9个月,其中,电子消费券派发期至2022年底,有效使用期至2023年3月31日。其间,所有拥有辽宁发行的ETC卡的辽宁籍货车,每累计发生高速公路辽宁路段通行费满100元将会获得5元电子消费券,当次不足100元或超出整百部分可以累计,派发额度不设置上限。
发放高速公路电子消费券尚属全国首例,无经验可循。为将“实惠”实实在在派发到受益群体,交投集团制定了详细的《电子消费券实施方案》,并在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赠费发票开具等事宜。同时,有关部门针对不同车型、交易类型等进行了大量实车测试。
据介绍,目前,全省295个收费站ETC服务网点均可便捷办理货车ETC业务,货车司机可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和APP两个平台,直接在ETC个人账户中,得到派发的核销消费券;企业用户可依托“辽宁高速企业用户平台”,完成发券核销、账户管理和发票批量管理等。
据悉,截至6月15日12时,我省派发的电子消费券金额已达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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