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12 浏览量:284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锦州市出台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包括社会保险降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等共计11条政策措施,着力减负稳岗、支持企业用工、加强民生保障。
锦州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4月30日前,达到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
锦州市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支持,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全面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实现企业“免跑腿、免材料、免申报”。锦州市还延长2021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至6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失业人员创业政策到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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