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31 浏览量:155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1年12月29日,阜新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阜新市市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阜国资发[2021]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对市属企业强基固本作用,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推动市属企业内控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阜新市市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一文件的出台,对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第一道防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6条,分别从四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是健全内控体系,实现经营管理内控全覆盖。包括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监督评价机制、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等内容。
二是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包括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等内容。
三是加大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包括全面实施企业自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发挥中介机构审计监督作用、充分运用监督评价结果等内容。
四是加强出资人监督,推动内控工作高质量发展。包括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健全监督协同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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