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 2021-11-24 浏览量:427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张星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辽宁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部门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亿元,支出完成7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8亿元,支出完成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没有收入,支出11.2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8.9亿元,支出完成114.9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不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亿元,支出完成6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7亿元,支出完成8.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1亿元,支出0.31亿元。

  二、市本级及开发区财政部门审计情况 

  2020年,财政部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开源节流并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是在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易地耕地开垦费未纳入预算管理、超预算拨付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分配计划下达较晚、代扣个人所得税缴库不合规等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对市政府组成部门13家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了全覆盖审计,部分预算单位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预算执行不合规,部分单位违规收取培训费、部分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市财政、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经营支出账款未转入费用支出、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购置电脑等设备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部分单位调拨、报废车辆及设备未及时履行手续。部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无形资产摊销。三是财务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往来款,部分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审批手续不完备问题。

  四、重点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一是存在养老保险基金拨款不及时;二是人员重复参加养老保险和冒领丧葬抚恤金现象;三是未及时清退应清退退休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沉淀资金。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存在低保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存在单位违规享受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免;三是未将药品集中采购预付周转金纳入医保基金预算;四是拨付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未做调整。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未及时核减死亡养员补贴发放基数,违规发放养员补贴;二是个别居家养老公益岗管理中心服务老人档案缺失,服务对象有效监管措施不足,个别项目验收不规范,验收手续不完备;三是存在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问题。

  (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规划调整不及时,数据未实时更新;二是矿山环境治理规划与下达任务不统一,影响对企业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认定;三是是收取矿山治理保证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矿山地质环境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五、加强管理的意见

  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加强整改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基金总体平稳运行;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就医结算行为;四是健全养老体系建设,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五是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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