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07 浏览量:161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9月6日,从盘锦市获悉,盘锦294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团体险”。至此,盘锦市实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全领域、全业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作为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市,盘锦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了政府主导、金融助力、企业履约、多方受益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政府统筹设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框架,提出“政府+保险+银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银行在开卡账户流水有保障的前提下,出资为全市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食品经营单位只要注册使用银行收款码,不花钱就可获得当年度保险;保险公司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单独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转变为团体险,大幅降低保险费用;百姓消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可通过保险手段得到应有的赔偿,避免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纠纷。
2020年以来,盘锦银行、农业银行盘锦分行连续两年共同出资,为盘锦市食品经营单位(含小作坊)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盘锦市任何一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时,保险公司都会先行垫付住院费,将事后索赔转变为事中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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